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算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诈骗在生活中很常见,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秩序。但是因为和其他一些罪存在着相似,容易让人产生混淆。很对人合同诈骗罪理解不是很清楚,今天整理了关于怎么算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怎么算合同诈骗罪

根据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我们可以分析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上五种,如果实施以上五种情形之一都算合同诈骗罪。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

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四)主观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践中,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应注意到:间接故意和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三、刑事责任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怎么算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资料,合同诈骗罪主要考虑就是法定的五种情形。因为在实践中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民事欺诈行为容易让人混淆,如果不能够解决问题,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处理。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几种?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合同并不会立即生效,其效力会处于待定的状态,也就是说合同可能会生效,也可能会无效。具体来说,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几种呢?如果合同的效力待定,要让其生效,当事人应该及时予以追认。详细说来,合同效力待定怎么追认才有效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


·附条件合同效力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附条件合同效力怎样进行规定的 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生效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


·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如何处理?
      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如何处理?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应当选择其中一种要求对方进行承担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明确承认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


·附随义务存在于合同有效期吗?
      附随义务存在于合同有效期吗?存在于合同有效期,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行政合同的违约金问题
      行政合同的违约金问题 一、行政合同的违约金问题 合同法对于行政合同的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


·合同约定违约金最多是多少?
      合同约定违约金最多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


·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期是否会发生改变?
      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期是否会发生改变?不安抗辩权是法律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权益而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如果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改造义务的能力,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我们知道,双方在合同中会约定一个合同的有效期,在此期间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那行使...


·合同违约金问题该如何解答?
      合同违约金问题该如何解答? 一、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


·合同附随义务能否对抗主要义务?
      合同附随义务能否对抗主要义务?这三种义务存在着以下的特点:第一,对合同的性质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主给付义务,例如交付货物转移所有权的是买卖合同,提供劳务支付薪金的是劳动或者雇佣合同。而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对合同的定性不存在影响;第二,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


·如果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赔偿?
      如果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赔偿?一、如果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赔偿 1、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 2、约定赔偿 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一、定金担保 定金担保是指债权人以一定的金钱来保证债的履行的担保,定金担保实际上是物的担保的一种特殊形态。需要注意的是: 1、定金担保限于合同债务的履行担保,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成立的一种证明。 2、定金是双方当事人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