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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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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在实施了犯罪之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案件作出侦查,此时就有可能对未成年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进行刑事拘留。那此时要想申请取保候审的话,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如何申请取保才好?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可见,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人保和财产保。人保又称保证人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人担保的特点是以保证人的人格、名誉和信誉作保,并不涉及财物,是纯粹的人格担保。财产保又称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二、如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
近年来,我国犯罪低龄化日渐突出,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同时也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实践中,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普遍采用相对缓和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中的使用率远高于成年人刑事犯罪案。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时,司法实践中普遍采用财产保。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保证金应责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己交纳。排除了由被取保者之外的人交纳的情形。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一般是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的。其结果一般是由其监护人出钱交纳,而不是用其本人的钱交纳。从适用保证金的意义讲,交纳保证金对未成年人本人没有限制作用,如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所交纳保证金被没收,对未成年人本人也无惩罚作用。保证金及由此写出的保证书形同虚设,起不到保证金对被取保的未成年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应有的保证、强制作用。采用人保方式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经济负担,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客观实际。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适用人保可以加强保证力度。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保证人一般是其监护人。虽然人保只是一种纯粹的人格担保,如果保证人没有尽到法定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都有固定的监护人,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挽救,监护人也愿意充当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近年来可以说未成年人犯罪的比率在上升,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家庭、学校的引导不善,导致未成年人误入歧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要追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也是要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而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如果满足条件也是可以在尚未判刑之前申请获得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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