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对交通事故中的工伤认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即构成交通事故工伤。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受害人就需要申请认定。那么,实际生活中,怎么对交通事故中的工伤认定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么对交通事故中的工伤认定
(一)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二)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单位工伤报告后,应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事实调查清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签发《苏州市职工工伤认定通知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程序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1、用人单位应当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一种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机构及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机构为统筹地区的保险行政部门。按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交通伤害事故的,由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三)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1、工伤事故的通知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只能说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这并不绝对,毕竟还要做出专业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真的构成交通事故工伤。至于交通事故中的工伤认定程序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若还有疑问,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车祸伤者出院后误工费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车祸伤者出院后误工费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车祸伤者出院后误工费包含的内容: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住院期间的产生的医疗费用和伙食费用;与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得到的精神损失费用等等。需要提醒您的是,有一些费用是可以用公式计算,有些则是没有固定要求的,这些就需要双方协商了。 ...


·每到节假日,车流量就会剧增,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增加。这个时
      每到节假日,车流量就会剧增,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增加。这个时候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广大车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我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急人所求,跟您分享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


·一、汽车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
      一、汽车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不可以,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


·一、在我国教师醉驾开车怎么罚?
      一、在我国教师醉驾开车怎么罚? 1、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其单位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


·车辆保险公司怎样陪医疗费? 车辆保险公司怎样赔付医疗费?
      车辆保险公司怎样陪医疗费? 车辆保险公司怎样赔付医疗费?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提醒: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


·摩托车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摩托车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1、责任认定重。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包括哪些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包括哪些 当今社会,生活比较富裕,家家户户都已经有车或者有了更好的交通工具,但是空气质量就会下降,包括一些外界因素,所以现在就很流行买保险,卖保险是对自我保护的一种,但是可能人们并不是很了解保险,保险的分类,保险的用途,在什么时候我们应该拿出保险对自我保护?...


·车祸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是怎样的?
      车祸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是怎样的?在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各种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伴随而来的法律问题也有很多,那么当车祸事故发生以后,需要如何进行赔偿呢?其医疗费的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让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 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
      司机们在开车时,一定遵守交规,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因为,此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会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可能会死人。那么,在实践中,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这种情况下具体要怎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 因车祸损坏的车辆、物品、设...


·机动车逆向行驶1301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逆向行驶1301是什么意思? 无规矩不成方圆,尤其是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道路安全。但是也有一些人,因为侥幸心理违章开车,这种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惩罚。针对不同违章情形,处罚标准也略有不同。那么机动车逆向行驶1301是什么意思? 一、机动车逆向行驶1...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是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是: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