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可以说是很大的,而其中很多涉毒的犯罪都是规定了死刑处罚,但实践中也要具体的犯罪情节达到了死刑的适用标准之后,法官才能依法作出死刑的判决。那究竟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标准是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

(一)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二)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

(三)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

(四)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

(五)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二、达到死刑标准不立即执行的情况

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一)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三)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

(四)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五)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六)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确属初次犯罪即被查获,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七)共同犯罪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但各共同犯罪人作用相当,或者责任大小难以区分的;

(八)家庭成员共同实施毒品犯罪,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罪行相对较轻的;

(九)其他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关于毒品犯罪,《刑法》中也是规定了多个量刑幅度的,因此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情节怎样,然后选择恰当的量刑幅度来进行处罚。至于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标准,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抢夺罪判几年
      抢夺罪判几年,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


·缓刑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在对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时候,也是规定了一定期限的考验期的,而一般在缓刑考验期满之后,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下一步的处理。那此时缓刑考验期满后还要执行原判刑罚吗?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


·什么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在我们国家这种现阶段的社会发展这么迅猛的前提下,有些人可能会走上不法犯罪的道路,比如分非法制造以及非法出售,那么什么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根据相关的规定,非法制造和出售就是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进行买卖。详情请看下文。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


·累犯能减刑吗,可以对累犯减刑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要是认定属于累犯的话,那一般是要从重处罚的,并且不能判缓刑,在服刑期间也不得适用假释。那此时累犯能减刑吗?这是很多罪犯及其家属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累犯能减刑吗 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未规定累犯不能减...


·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二)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


·2023贩毒新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2023贩毒新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贩毒新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


·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怎么认定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处罚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附加刑里面就有一个没收财产的处罚。其中又具体分为了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没收个人部分财产。那么现实中,该怎么认定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怎么认定 没收财产刑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


·故意伤害罪庭外和解可以吗?
      故意伤害罪庭外和解可以吗?可以和解。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和解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解可以不起诉,就不会判刑;在法院审判阶段和解后,因为轻伤害属于轻罪,你可以争取适用缓刑。总之,和解还是非常重要的。(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


·过失杀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过失杀人罪其实也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也会导致他人死亡,这种情况行为人就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即使行为人是因为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也仍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到底过失杀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有哪些不同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有哪些不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


·《刑法》中规定玩忽职守罪是多少条
      玩忽职守属于渎职犯罪当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滥用职权型犯罪和徇私舞弊型犯罪。而我国《刑法》中本身也是规定的有玩忽职守罪罪的,那《刑法》中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是多少条呢?在对此罪进行认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标准。此时认定玩忽职守罪的标准又是什么?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