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案件收费标准_工伤案件收费标准_人身损害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案件收费标准_工伤案件收费标准_人身损害案件律师收费标准?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收费标准由于地域差异,各省市的收费标准不尽相同,综合各地的收费状况的一般收费标准:
解答法律咨询:10--100元/件,或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标准:100-2000元/小时。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二、工伤案件收费标准
工伤是造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一大因素,解决这类纠纷除了劳动仲裁外还可提起诉讼由法院代为解决。而工伤诉讼案件不似普通的诉讼案件,通常需要当事人聘请专业律师做辩护人或代为诉讼。聘请律师就需要支付相应的律师费,那么聘请工伤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呢?一、工伤律师的收费标准
1、调查取证
接受委托从事涉及与工伤事故处理有关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动车登记、公司企业工商登记等政府档案的调档,收费标准为每项收费1000—5000元。
2、法律咨询
工伤法律咨询每次收费300-500元。
3、代写法律文书
代写工伤赔偿协议书 收费1500—3000元; 代写工伤赔偿起诉书 收费1500—3000元;
三、人身损害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就人身损害赔偿产生纠纷的时候,建议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你处理,此时需要支付律师费。那么这个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费该如何收取呢?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东西的品质,现在几乎每件商品都有一定的保修期,同样的,工装装饰工程也有一定的质保期,这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进行免费的维修。那么,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以及与...


·职工工伤伤残证待遇
      职工工伤伤残证待遇,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职工伤残被鉴定为一级应当享受本人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待遇标准是本人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待遇按照本人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按照本人21个月工资,伤残五级按照本人工资18个月标准,六级伤残标准本人16个月工资。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没签劳动合同遭辞职怎么补偿
      首先,尽管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务关系,双方仍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其次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⒈用工单位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⒉劳动合同到期后用工单位不及时续订。⒊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中的薪酬、工作安排等内容不满意而不愿签订或不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一定要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很多时候都有这方面的约定。不过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却是有相应要求,这也是为了避免单位肆意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那一般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该如何确定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违章建筑的工程劳务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违章建筑的工程劳务纠纷管辖地是哪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违章建筑被查处,并且许多还带有工程劳务纠纷,许多自身权益被侵害者想要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却苦恼于不知道该去哪里申诉,那么违章建筑的工程劳务纠纷管辖地是哪里?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违章建筑的工程劳务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民...


·聘用要约不入职算不算违约?
      找过工作的人应该知道,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会广投简历,一是为了增大自己的面试机会,二是最终可以多项选择,面试的公司越多,那么选择的空间越大。但也正因为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同时会有很多家公司给出聘用要约函,当你选定一家签了要约函后可能会后悔,想要选择另外一家,那么这时候就需要注意签了...


·楼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楼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任何工程的质量问题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也是在检查中需要严格执行的过程,特别是对于建筑地面工程有更高要求的标准,因此相关规定详细说明了关于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以此来保证建筑地面工程在质量合格,那楼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


·施工安全协议书如何写?
      施工安全协议书如何写? 我们经常在施工现场看到安全第一的标语,因此也可以看出安全施工占据重要地位。双方在进行施工时,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需要签订安全协议。那么施工安全协议书如何写?接下来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以下吧!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是什么?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促进交通事业和谐稳定的发展,我国制定统一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评定标准,对道路的安全性进行了完善的管理与监督,保障着驾驶者的人身安全。接下来带您了解一下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关于路基和排水工程的有关...


·江苏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
      江苏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 工程在奠基施工完毕后会由建设方进行验收把关,保证工程的质量也让市民放心。 全国各地在验收工程质量的时候,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具体验收标准和验收资料。江苏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分享给您,以供您参考。 一、江苏省工程质量验...


·一、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