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一、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是土地使用权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遵守。 协议土地具体位置在,东西长米,南北宽米,计平米。由甲方负责整理、买土方填平,并在土地上构筑建筑物,面积共平方米;乙方负责出资购买协议地块。其中甲方占产权份额50%,乙方占产权份额50%.

(一)、一般原则

1、因共有的土地产生的债权债务,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2、该处土地所属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方有共同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占用、出卖或借用他人。

3、对共有土地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二)、关于管理事务执行人

1、乙方同意甲方为共有土地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产权份额承担。管理人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票据。

3、关于跟相关部门办理该块土地使用权所的所有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乙方提供复印件。

4、关于土地使用权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民事赔偿款等),双方共同平均分配。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出租、占有、使用

1、在该土地没有出租或出售的情况下,该土地暂时由甲方无偿使用。

2、任何一方要永久性使用,必须协商处理,应该经对方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

3、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由此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的补尝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平均分配。

(四)、关于产权份额转让

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

①、同样的价钱;

②、同样的税负方式;

③、能够在相同天数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

1、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共同执行。如有另行补充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张都要签字按捺手印)

甲方:(按捺手印) 手机号码:

乙方:(按捺手印) 手机号码:

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共有,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不止一个人,土地使用权的权益由多人共享,对于此类情况,土地使用权的行使要有多方共同决定,确保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当然这也是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土地使用权明确和规范,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提到买房在生活当中是令您比较头疼的一件事情,不过无论如何,衣食住行是您在生活当中每天必须要面对的一些事情,所以说买房这一问题肯定也是不可避免的。不管通过什么样的办法购买一套适合自己的房子都是您在生活当中要面对的事情。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房地产中...


·健康证可以异地使用吗
      可以的,健康证一般是可以跨市使用的,同省内跨市区都可以使用。办理健康证只对服务对象有利,对于相当部分的工作人员来说,则是既出钱又麻烦而且有失业的风险。其实,健康证的内容主要涉及传染病的检查,是为了保障服务行业方的健康安全,对于从事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的人员来说,他们不属于服务行...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有哪些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有哪些1、公司的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


·对于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
      对于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 《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继承法》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


·征地补偿新标准广东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新标准广东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省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征用到一些农民的土地。农民拿到的征地补偿款是根据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来的。按照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标准要两到三年调整一次,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征地补偿新标准广东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


·变更公司地址准备哪些资料
      公司注册住所变更需要的材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4)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 一、什么是抵押担保的范围 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土地使用证续期的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很多普通民众可能自己以前从来都没有对于自家的土地使用证上面标注的有效日期太过于留意的,可是对于很多企业家和投资者来说对很多证件上面的有效日期都是非常的敏感的,因此也有很多人其实都特别的关心土地使用证续期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土地使用证续期的问题的...


·即墨市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即墨市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即墨市近几年的经济发展紧跟时代潮流,因为经济发展的需要,即墨市近几年也在征收土地建设公益设施。政府在征收土地之前,都会对群众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将要征收土地的区域及用地性质等告知群众,同时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也在公告中对群众予以说明。下面我们来看一看即墨市...


·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上海的地理位置相对比较复杂,由于靠海并且,也不属于平原,那么上海市的相关征地标准应该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有关的政策来看,上海应该按照片区来进行征地补偿,各个片区的补偿标准也不同,一般每亩是6万元起。上海市土地共有一类:一类区片范围:新泾镇,区片补偿标准:65600元/亩。以上补偿...


·集资房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集资房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可以过户。单位集资房是否可以买卖单位集资合作兴建的职工住宅,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如果集资房对外销售,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商品房预售许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