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

《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相应废止时效。非法同居指的是男女双方可能其中一方已经结婚,却与第三者同居生活在一起的一种行为。婚姻的本质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互相忠诚,但对于非法同居当事人的配偶来说,非法同居显然对其不公平。关于非法同居,《民法典》有如下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时,非法同居是法院判决离婚法定条件之一,因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遍,不少年轻男女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选择婚前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也较为普遍,也就是您经常所说的婚外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非法同居表现在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非法同居的一方会被认定为婚姻中的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同时,如果由于其中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另一方申请离婚的,法院一般都会准许。


·离婚不履行抚养义务应该怎么办
      离婚不履行抚养义务应该怎么办如果父母离异,受到伤害最大的往往是孩子。最近几年,我国离婚率越来越高,一般离婚后会协议或者由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另外一方需要给于一定的抚养费用。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离婚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就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不仅是对婚姻的双方财产做保证,也是为了减少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那么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又是什么?想要了解这些,在本文,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 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


·分家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分家是常有的事,例如子女成家之后,会选择与父母分开居住;或者兄弟姐妹从小居住生活在一起,后来某些原因选择分家。分家就需要签订分家分家协议书,从而保障对当事人的公平合理。分家协议格式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作出解答。 一、分家协议格式 分家协议 ________...


·作为子女的监护人要符合什么条件
       为未成年人找监护人这是很常见的,通常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但此时也要看其父母是否满足监护人的条件。那么实践中,作为子女的监护人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作为子女的监护人要符合什么条件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


·没有起诉能自动离婚需要怎样办理
       一、没有起诉能自动离婚需要怎样办理 第一,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争议,签署离婚协议之后直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第二,如果双方有争议,就需要通过人民法院,以调解或者判决的方式,进行离婚,一方在取得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后,就可凭着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


·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
       夫妻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此时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该协议才会具有法律效力。但有的人会在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反悔,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当事人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 离婚协议书是对...


·一、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怎么办?
      一、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怎么办? 2018年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暂停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


·离婚时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
      夫妻会因“感情破裂”而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离婚,在离婚协议时包括很多内容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离婚时受到伤害最大其实孩子,如何让孩子的伤害最小化最关键的就是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和您说一下离婚时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 孩子的抚养权双...


·一、离婚复婚财产约定生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复婚财产约定生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婚前财产约定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2、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3、要采用书面形式。4、约定不得损害不知道该约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抚养费确定标准
      抚养费确定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


·离婚诉讼案要开几次庭?
      离婚诉讼案要开几次庭?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只开庭一次。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