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行贿罪 如何对行贿罪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虽说行贿罪与受贿罪属于对向犯,但并不能说一方构成了行贿罪的同时另一方就必然会构成受贿罪,这两个罪名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无论是受贿行为还是行贿行为,都是需要先作出专业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构成犯罪。那要是行为人构成行贿罪的话,此时要如何对要如何对行贿罪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行贿罪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一)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二)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给予财物的方式可以是主动给予,即在国家工作人员没有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为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主动给予财物;也可以是被动的给予,即在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索取财物的情况下,被动的交付财物。但是如果是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而被迫交出财物,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则不构成行贿罪(三)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四)主观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二、要如何对行贿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依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必须要先作出相应的认定,此时需要收集有关证据,而不能轻信口供。而具体对犯罪分子作出处罚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情节,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最终的判刑也才是公平、合理的。



·未成年聚众斗殴罪该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一般主体可以构成聚众斗殴罪,而这里面就包括了一部分未成年人,即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相信您都清楚,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下,通常是会宽大进行处理的。那未成年聚众斗殴罪该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聚众斗殴罪怎么处罚 ...


·最新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使用信用卡的次数越来越多,然而利用信用卡犯罪实施诈骗的也越来越多,很多人上当确不知信用卡诈骗的立案和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为您带来了一个最新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您可以做一下参考。 一、最新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有哪些内容
      一、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有哪些内容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二、释义不起诉的法律后果是对当事人不予刑事追究或放弃刑事追究,应当视为刑事诉讼程序的终结,被不起诉人在法律上是无罪的。为了保障被不起诉人...


·串标罪可以判缓刑吗
      符合可以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一、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为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


·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


·信用卡诈骗可以缓刑吗条件是什么?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如今支付方式不仅仅是现金,还有刷卡、支付宝、微信等,给人们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是信用卡是超前消费的一种,一旦被人恶意利用,后果不堪设想,那信用卡诈骗可以缓刑吗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信用卡诈骗缓刑要求 (一)、所犯罪...


·团伙盗窃10万判刑几年
      我们都知道,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盗窃达到一定的数额就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判处刑罚的。曾经有人问过我们,要是团伙盗窃了10万元,会被判几年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团伙盗窃10万判刑几年 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


·拘役刑的期限是多久 适用哪些对象
      拘役刑的期限是多久 适用哪些对象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人身刑的一种,同时也是主刑的一种。而拘役是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强度自然不及有期徒刑。当然,作为拘役刑也是有具体期限。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拘役刑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拘役的适用于哪些对象...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
      开设赌场是很大的罪名,近几年来国家也公开处理过很多开设赌场罪的案例,对此开设赌场罪在我国的法律上是有法律条文的,下面就有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帮助您进一步了解开设赌场罪。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对刑事司法鉴定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在平常生活中我们也会偶尔看见警察办案的时候,但我们只是看见他们调查证据的过程,对确定证据真实性的时候是要在某些正规机构才能进行,搜集的证据需要满足司法鉴定的规定条件,根据其鉴定后的真实性来确保证据的可用性,而这一切需要了解法律对刑事司法鉴定规定的内容才能进行,下文将为您解答。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