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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及文书规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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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超生子女所收取的费用,计划生育时期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超除法律法规规定所生子女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父母生育两个子女,那现在的社会抚养费就主要是针对超出计划生育规定的第三个孩子所收取的费用,那么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及文书规范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及文书规范是什么问题作出了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及文书规范是什么


首先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是什么?


(一)立案

对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案调查。

(二)调查取证

? 1、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向被调查对象或知情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和调查意图。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回避。

2、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群众和其它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查清当事人是否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以及非婚生育、婚外生育等行为并取得充分证据。搜集制作与本案有关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书证、物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笔录应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盖章(印)。

(三)告知、听证

? 在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四)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根据违法生育事实、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并由区县人口计生委行政首长签字同意后,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

(五)送达

? 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必须送达当事人。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

(六)执行

当事人在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后应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本人可提出分期缴纳申请,由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机构审查决定,并制作书面的决定书。分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对拒不履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的当事人,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机构自当事人诉期界满之日起180天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结案

? 当事人已履行完结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由办案人员将缴款凭证复印件纳入案卷,并据实填写《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登记表》,报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结案。

(八)存档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等材料整理归档,并制作规范的案卷,以备查证和复议、应诉。

社会抚养费文本范本


社会抚养费

执法文书之二

调查(询问)笔录(首页)

时 间: 地点:


被询问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职业:


户籍地: 住址:


询问人: 记录人:


告知:


请你如实回答,

答:


被询问人: (签名并盖右手大拇指印)

以上就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及文书规范,对于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程序和为维护计划生育制度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超生夫妻的利益也有一定的保障,避免乱收费以及超生的孩子无法上户口的问题,不仅有利于家庭生活的幸福稳定,也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维护社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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