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是怎么规定的相信从事建筑工程的人员,对于工程质保金的问题肯定并不陌生。工程质保金在法律法规当中有着相应的约定,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相关人士对于工程质保金的相关问题还是应该有所了解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是怎么规定的?一、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是怎么规定的?这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二、质保金的主要功能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三、 国家对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针对工程质保金的退还规定,还是根据双方当初签订的合同的内容来进行的,可以分期返还,也可以一次性返还。但是如果在质量保修期的过程当中,工程质量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工程质保金是有所影响的。



·员工被拘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被拘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当员工入职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这时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正式成立,员工需要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作指示,用人单位则需向员工支付薪酬,但是如果员工不慎犯法,被行政拘留该怎么办呢,用人单位有没有权利终止合同关系呢?被拘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


·劳动关系认定存在问题的相关信息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在劳动市场中会有劳动关系认定存在问题,在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有一些特殊法律情形,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上存在误区,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认定劳动关系时常见的问题,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诉讼标的是什么?劳动争议的诉讼标的就是双方之间产生争议的矛盾或者纠纷事由,主要表现有: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而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在建筑工程完工后,为了保证建筑设计的安全性,以防质量不合格造成事后的麻烦,在工程结束后会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的验收,检查质量是否有问题,以方便整改不合理之处,接下来带您了解一下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工程...


·未签订劳动合同关系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关系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1、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2、若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


·员工被公司辞退有什么补偿
      员工被公司辞退有什么补偿 一、员工被公司辞退有什么补偿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如果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多少
      在我国,对于工伤鉴定的等级有着严格的分类,因为工伤肯定是有轻有重,所以鉴定机构会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对劳动者本人进行鉴定级别的分类.一般来说工伤鉴定结果为十级的话,是工伤里面比较轻的了,但是劳动者也是可以拿到赔偿金的。那么如果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多少呢? 如果工伤鉴定十级赔偿...


·2023年工作3年被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一、工作3年被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工作3年被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3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


·工伤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受工伤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


·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适用范围有哪些
      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适用范围有哪些?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道路建设越来越密集广泛,道路工程共同构建成我国的交通运输网络。道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是检验道路施工质量,评定道路工程等级,保障道路工程质量的基础措施。那么,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适用范围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


·隐避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像水电工程、防水工程等都属于隐蔽工程,这些工程施工结束后,在外面是看不到的。隐蔽工程的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后期维修是比较麻烦的。对于施工方来说,在施工的时候就要加强质量控制。那么,隐避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隐避工程质量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