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定义是什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枪是军人们的武器,也可能成为普通人犯罪的工具,所以我国法律是不允许私藏枪支的,那么在法律上关于非法私藏枪支罪的定义和立法标准又是怎么规定的呢?而对于犯罪的人又有着怎样的惩罚呢?只有了解相关的规定和立法标准,我们才能在知法的基础上不去触犯法律的界限,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罪名。该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枪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同时,法律规定只要是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可以构成该罪 。

一、非法持有枪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

“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怎么量刑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3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4支的,为有期徒刑二年;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3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30发以上4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4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100发,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非法持有、私藏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150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1500发以上200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200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5000发,每增加15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30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300发以上40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40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1000发,每增加3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六)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1枚的,为有期徒刑一年;2枚的,为有期徒刑二年;

(七)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虽未达到以上起点,但造成人员伤亡的,伤1人,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轻伤增加2人或重伤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死亡1人,为有期徒刑一年,死亡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数罪并罚的除外)。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2支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一年;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5支,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a加1支,刑期增加六个月;

(三)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3枚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枚,刑期增加一年;


(四)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100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非法持有、私藏气枪铅弹5000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5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六)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军用子弹1000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相信您应该清楚了非法私藏枪支罪的定义即立法标准以及惩罚标准,在法律面前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在一念之间就犯下私藏枪支、弹药的罪行,在遇到相关的情况,我们必须及时报告警察,让警察处理发现的枪支弹药,万万不可做出错事。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现象依然非常严重,其中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到底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一、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发票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除了是一般人用于维护自身权益的证据之外,也是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税收的一个凭证。因此,就有些企业想要购买非法制造的发票,而进行非法制造发票的行为本就是违法行为。那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客观方面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


·罚金刑如何执行?
      罚金刑属于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虽然也是剥夺罪犯一定的财产,但与没收财产的刑罚是存在很大不同的。一般,罚金刑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开始执行的,但具体罚金刑如何执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罚金刑如何执行?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


·拒不归还拾得他人遗失物什么罪
      拒不归还拾得他人遗失物什么罪在现实生活中,不小心丢失物品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在实践的过程中,往往我们自己丢失的物品很可能会被他人拾得。如果当我们的物品不小心丢失又被他人识得,如果请求他人归遭到拒绝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将针对拒不归还拾得他人遗失物什么罪的问题为您介绍。 一、拾得...


·2023诈骗罪能否刑事自诉?
      诈骗罪能否刑事自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典型的公诉类案件,并不属于法律允许的自诉类案件。故,一旦发现存在诈骗行为,可直接向案发地公安报案,公安一经查实,则会予以立案...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机构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从而有一套严密的监督体系。银行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机构,可以调控国家的宏观和微观经济,民众都会将流动资金存入银行。那么,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概念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概念...


·行政拘留最长一般多久时间
      行政拘留最长一般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


·故意犯罪的类型包括了哪些
      故意犯罪的类型包括了哪些(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


·行政拘留2年未执行还可以执行吗?
      行政拘留2年未执行还可以执行吗?行政拘留2年未执行的,不可以再次执行,但按照相关规定,被处罚人因故暂缓执行,待暂缓原因消失后应当收押执行。这属于执法程序度上的瑕庇。如果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五年后,再要求被处罚人执行,可以程序瑕庇来对抗。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


·语言侮辱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语言侮辱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辱骂了他人以后不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很严重的后果,顶多会在辱骂他人以后对受害人进行赔礼道歉。其实在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如果公民公然侮辱他人的话,不仅需要对受害人进行道歉,如果侮辱行为严重的话,还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那么怎...


·单位犯罪如何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这里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我国刑法中,之所以没有采用法人犯罪一词而代之以单位犯罪,主要原因在于法人犯罪这一概念范围较窄,使用单位犯罪一词可以概括更多的虽非法人但亦属一定组织体所实施的犯罪。那么单位犯罪如何立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