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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没有加班费怎么办 是否可以拒绝单位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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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安排加班可以拒绝吗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首先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及工行协商一致,征得劳动者及工行同意;


2、必须是由于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3、安排加班,一般一天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小时,但一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二、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费)的,劳动者不需提前通知就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是否可以拒绝单位加班的问题的解答,其实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员工不愿意加班的,用人单位不能强制要求员工加班,而且员工在工作时间外的加班都应该有加班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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