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进行医疗纠纷鉴定,要做哪些准备?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何进行医疗纠纷鉴定,要做哪些准备?医疗纠纷的鉴定是对医疗纠纷做出技术审定,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尊重医学科学原理,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鉴定工作。那么您知道该如何进行医疗纠纷鉴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何进行医疗纠纷鉴定
医疗纠纷发生后,病员及其家属,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都可以提出申请或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接到申请或委托后,应当做好调研工作,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慎重作出鉴定结论。如果材料不全或情节不清,有权要求医疗单位补充材料或要求其对有关事实情节进行说明。为了保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顺利进行,使鉴定结论公平合理,保护病员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非鉴定委员会成员和未经鉴定委员会邀请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鉴定工作,鉴定委员会成员中是医疗事故、事件的当事人或者与医疗事故、事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依靠完整的原始资料和真实的治疗经过进行鉴定,作出的鉴定结论应符合事实、符合医学科学原理,且具有严谨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遇到定性和等级判定意见难以一致时,可以不作结论,待进一步调查、观察或核实后再作鉴定结论。鉴定结论要以书面形式作出,内容包括分析意见和含有事件性质和等级的鉴定结论,分别送达申请或委托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医疗工作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不用科学方法、专门知识作出鉴定结论,就判断不了是非曲直。所以《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由此,也可以看出,鉴定结论在医疗纠纷中至关重要。首先,它具有科学性,它是由专业技术人员针对原始病历及病员尸体,病员病情等,进行分析、化验、诊断等科学方法以及专门知识所作的结论,可信度高,不易推翻。其次,它是主要证据,对于查明事实以及处理有重要作用。
二、医疗纠纷鉴定要做哪些准备
医疗技术鉴定所依赖的材料主要是患者就诊时的病历,因此鉴定时保证病历的真实性非常重要。但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而鉴定专家又不会对病历的真实性提出任何鉴别。如何防止病历被伪造?惟一的办法就是纠纷发生后,及早复印病历,并对不能复印的主观病历(病程记录等)进行封存。但尽管这样仍无法防止医生在诊治过程中伪造病历,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诉讼中对病历的真伪进行质证,只有在病历经质证以后才能提交鉴定,此时鉴定专家应当采用经质证后的病历。如果质证后,病历仍达不到鉴定要求,则被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当然对病历的质证非常专业,最好由精通医学的律师出任。当医学会受理鉴定后,患者应当提供一份详尽的陈述书。陈述书应当用医学术语全面阐述医方在诊疗过程中违反医疗常规的过错,并指出相应依据。由于鉴定专家全部由医生出任,其对医方的天然袒护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陈述书非常关键,必须做到有理有据,让鉴定专家无路可退,只能接受。如果陈述书很粗糙,遗漏医方的过错,或者没有医学依据,专家基本上睁眼闭眼,不会主动纠正的。这类似于法院的不告不理,你告错了,或者没有提到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主动裁决的,鉴定专家也一样。因此医疗诉讼中,聘请医学出身的律师非常关键,即使律师是学医的,也需要认真负责、不断学习。因为诉讼中碰到的医学问题往往都是非常棘手、非常专业的,医学律师也不可能什么都懂。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医疗纠纷鉴定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进行医疗纠纷鉴定能够帮助解决相应的纠纷。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医疗损害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是什么?
      医疗损害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是什么?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应及时就医治疗,然后在出院之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交通事故医疗损害鉴定书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这样才能更有力并且更明确的向交通肇事者进行索赔,那么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费用是多少呢?我们会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


·刑事诉讼法保外就医和程序是什么?
      有许多的犯了法的罪犯因为自身的身体原因,有着严重的疾病等,可以去申请保外就医,但是由于是罪犯,为了防止罪犯为了逃避在监狱也作假去申请保外就医,相关的刑事诉讼法对于保外就医的规定以及申请的审批程序是十分的严格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保外就医和程序是什么? 一、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


·医疗过错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过错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


·诉讼解决医患纠纷流程是什么?
      诉讼解决医患纠纷流程是什么? 医患纠纷往往是因为患者不理解医生,医生又没办法解释,因为误会而造成的,但是有时候医患纠纷越闹越大,可能会走到患者家属到法院起诉医院和医生的地步。诉讼解决医患纠纷流程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诉讼解决医患纠纷流程是什么? 鉴定...


·医疗事故赔偿代理词的内容是怎样的?
      医生和病人之间的关系在当代中国是十分紧张的,这是因为现代社会发生了很多医疗方面的事故,因此病人家属都想要寻求医院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这个时候会发生医疗事故赔偿问题。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医疗事故赔偿代理词的内容是怎样的?一、医疗损害赔偿代理词(范本)审判员:山东律师事务所接受原...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怎么改 ?一、定点医院是什么?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怎么改 ?一、定点医院是什么 1、医保定点医院指的是社保部门指定的在所管辖区域内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医院也可以自行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医院,只需经过医保考察,并符合医保的要求即可成为医保定点医院,从而为本区域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只要凭医保卡到定点医...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都?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


·社保和医保的区别?
      作为劳动者而言,对医保社保应该并不陌生。因为但劳动者入职工作以后,用人单位都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这也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社保其实包括医保,那么社保和医保的区别在哪里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什么是社保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


·医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医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据国家有关部门保守估计:我国大约有80%以上的纳税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偷逃税...


·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由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由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不慎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此时往往都是会给患者人身造成不小的损害,此时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之后,才能确定实际造成的损害是怎样的。那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现...


·医疗纠纷处置的方法和途径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置的方法和途径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