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如果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保证上述休息时间的,可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用人单位在法定节日期间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清明节等。

(3)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合计不得超过36小时。

(4)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内容?
      女职工相比较于男职工,女职工在一些岗位上是不能胜任的,而且用人单位也是不能强制要求女职工去做这些工作,而且国家并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定进行保护,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内容?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 所谓工伤双赔,是指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职工,在获得民事损害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


·工厂只搬迁部门有赔偿吗
      有。工厂搬迁的赔偿:1、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工业用地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内因政府政策原因需要搬迁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当地价格参照未使用的年限进行补偿。2、厂房重置费用。工厂搬迁至新场地之后,需要重新重置厂房,重置厂房所的资金也属于赔偿范围。3、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


·电力工程劳务分包比例是多少
      法律没有这方面的统一规定,一般由双方自行约定确定分保比例。但合同分包需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项目法人同意。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合同分包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且只能分包一次。《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一、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


·老板倒闭了不发完工资怎么办
      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


·工伤鉴定什么时间生效?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间生效? 一、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生效 一...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就是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但是出现法律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双方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文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


·在归还借款时,员工借款写的借条怎么处理需要归还吗?
      在归还借款时,员工借款写的借条怎么处理需要归还吗?不用归还员工的;借款审批单为原始凭证入账单据,是不能归还给员工的。员工在归还备用金给公司后,公司财务可以开具收款收据给借款人,摘要写明为还借款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


·关于工程合同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工程合同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工程合同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工程开工,分为计划开工日期(指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指工程符合开工条件,承包人提请开工报告,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由于符合开工条件主要指发包人已获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个税是多少,怎么计算的?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自己也获得了一些赔偿金,这时很多人可能会想到税收问题,毕竟有国就有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需交个税吗?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个税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果超过时是需要交税的。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