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是认定驾驶者属于醉驾的话,那情况就比较严重了。此时往往会认定驾驶者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要是此时还撞死了人,应该怎么定罪处罚呢?下文我们告诉您酒后驾车撞死人怎么判。

一、酒后驾车撞死人怎么判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通肇事,酒后驾车撞死人更要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 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 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 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 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的;

(5)严重超载驾驶 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 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 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 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 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酒驾撞死人相关规定

《刑法》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 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 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 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 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 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 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 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 的必要 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 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 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 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 的解释》予以确定。

才能根据《刑法》中关于此罪的量刑标准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这样的行为一般是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如果仅仅是撞死人没有逃逸情节的话,那此时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 无法提供工资证明,误工费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


·签劳动合同但不交社保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但不交社保怎么办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先报警立案,由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对车祸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先报警立案,由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对车祸的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之后就可以结束案件了,那要不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呢?下面来解答交通事故调解以后,还要不要去交警大队结案。一、交通事故调解后,还要不要去交警大队结案?交通事故调解后,需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去交警那里结案是...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是否赔偿无证驾驶出了事故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是否赔偿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也需要做出赔偿。但是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机动车交通...


·工伤车祸伤残评级一样吗
      不一样的,具体如下: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工伤依据的是,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劳动法为根本。依据的是,他的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他们所针对的对象不同。工伤的对象是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三方,及劳动者、雇用单位和社会保险,他充分保护了...


·车祸的误工费最多能要多少钱?
      车祸的误工费最多能要多少钱?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


·个人车位租赁协议是怎样的
      在实际情况下,当我们还没有拥有自己的车时,那么我们的个人车位就是闲置的、不需要的。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考虑将个人车位出租,这样也就可以为自己带来一笔小小的收入。但在个人车位租赁时要进行签订相关的协议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关于个人车位租赁协议,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个人车位...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定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定负刑事责任吗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


·追尾事故是单责,对方是否要支付交通费
      追尾事故是单责,对方是否要支付交通费我们发现现实中很多因为追尾而发生的交通事故都是单责,也就是实际由后车对事故承担全部的责任。那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否还要支付交通费赔偿呢?可能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您追尾事故是单责对方还要赔偿交通费吗。 一、追...


·最新交通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市场的繁荣,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故而私家车等类型的车辆数量急剧增加,由于很多驾驶员不按照遵守交通规则,故而交通事故的发生使较为频繁的,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希望得到赔偿的主体,是需要按照最新交通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向有权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后,才有可能得...


·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确定
      在有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及其家属除了可以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要求肇事者赔偿外,同时还可以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由于这并不属于直接损失,因此在确定的时候就比较麻烦。那现实中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怎么确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