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中的一方如果想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那首先要知道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法律中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那是否意味着离婚起诉也应该去一方户口所在地呢?下文中,我们一起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也是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与实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以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经常居住地是指到起诉止,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如果被告在国外,或被告正在服刑,原告只需在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另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

二、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是否准予解除夫妻关系的基本原则。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也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的、根本的法定标准。

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法院不必然判决你们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不是法定的可以判离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以下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如果您不确定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之后再确定管辖的法院。当然,起诉离婚即使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最终也不是一定就会判决夫妻离婚。


·精神病住院期间能离婚吗?
      精神病住院期间能离婚吗? 一、精神病住院期间能离婚吗? 精神病住院期间能离婚,每个人都拥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婚姻自由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权利,尤其是离婚自由的权利。这不因对方是精神病就会被剥夺了离婚自由的权利。但是此时并不能协议离婚,必须要以婚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


·非婚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划分
      非婚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划分 一、非婚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划分 双方协议解决 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建议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一致,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书,就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抚养费的给付以及探视权等问题进行约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情况下,双方也可协...


·双方都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
      双方都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
          李女士在怀孕以后,丈夫对其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一天接到老家的电话,家中母亲生病让其回家探望。丈夫回家半月后仍没有回来,打电话回老家说一个星期前已经回去。从此已经一年多了,儿子也已经出生,丈夫还是没有回来,下落不明。李女士想起诉离婚,该...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怎么处理?保险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险在离婚时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考量?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保险 1、财产险 (1)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


·父母离婚后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
      父母离婚解除了相互之间的婚姻关系的,但此时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受到影响的,应该实际抚养子女的还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由一方实际抚养的时候,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父母离婚后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父母离婚后每个月的抚养费...


·一、离婚后无钱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无钱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暂时性的没有能力给予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后续补上,如果是存在突发情况实在困难的话,也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看对方能不能谅解。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起诉离婚书范本该如何写
      起诉离婚书范本该如何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


·未婚生子女方要离开是否给抚养费
      在男女成年后,已经意味着双方都是成年人,男女之间未婚生子,所生的小孩被称为未婚生子女,如果男女两方中任意一方离开,孩子交由其他方,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应该如何安排,那么未婚生子女方要离开是否给抚养费?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未婚生子女方要离开是否给抚养费 因...


·法院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
      离婚的途径不止一种,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比较长的,需要您按照法定的要求进行办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比较困难的,都不是很清楚的了解怎么办理,那么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才算是合适呢,这也是很多打算离婚的人想知道的,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介绍一下具体怎么办理...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最轻判几年?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新闻,这类犯罪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巨大伤害,国家应该重点打击。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罚标准,我国刑法对此有明文规定,那么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最轻判几年?我们通过下文来告诉您。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怎么判刑的? 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