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改造棚户区可同时改造脏乱差的住房和周边环境,为保证征地补偿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改造棚户区可同时改造脏乱差的住房和周边环境,为保证征地补偿等程序合法,房屋征收和补偿一般根据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北京东城望坛棚改安置房补偿标准是什么?以下是部分相关资料,具体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文件。有安置房、征地补偿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北京东城区望坛棚改安置房落户大兴


作为北京市首都功能核心区最大规模的征收项目,东城区望坛棚改安置房项目与房源对接的大兴区首创美澜湾项目正式签约。

东城区永定门外街道的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本市首都功能核心区最大规模的征收项目,涉及户籍人口2万多人,由北京城建集团负责实施棚改。首创美澜湾项目位于大兴团河区域,该项目是本市首批纳入全装修成品交付的定向安置房项目。这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3214套对接房源将正式对接东城区望坛项目。

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处东城区永定门外街道,区域内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0.8万余平米,总产籍户5700余户,户籍人口数2万多人。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这里成为部分轻工业和服务业国企工人的居住地,形成了规模庞大的“排子房”和简易楼。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社区内房屋老化、私搭乱建现象突出,居住空间受到严重挤压,生活环境随之恶化。

二、相关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

27 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 号)、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 法〔2011〕18 号)、《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 号)、《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 号)、《关于做好首都功能核心区旧城改建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5〕336 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京建法〔2016〕19 号) 等相关文件。

三、住宅房屋补偿方式及标准

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但不能同时选择两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 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京建法〔2016〕19 号) 评估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1)搬迁费:40 元/建筑面积平方米;

(2)空调移机费:400 元/台;

(3)热水器移机费:400 元/台;

(4)有线电视安装费:350 元/端;

(5)数据终端安装费:300 元/端;

(6)固定电话移机费:235 元/部;

(7)煤改电专用电暖器:400 元/台;

(8)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标准由区房屋征收办按照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月租金标准确定。

本项目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内临时安置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50 元/月计算,如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经评估确定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与上述价格不同,则按照“就高不就低” 的原则处理。临时安置费按月计算,不足 4000 元/月的,补足到4000元/月。

实行货币补偿或者以现房进行安置的,临时安置费发放期限为 4 个月;以期房进行安置的,发放期限自搬家交房之日起至实际交房日期后的第 4 个月。

本项中临时安置的补偿在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另行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符合以下标准,可按照本条第(2)款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 建筑;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 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2)补偿标准

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营业面积的,按照证载的营业面积给予每平方米 800-3000 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未载明营业面积的,按照实际经营面积给予补偿, 实际经营面积认定标准不得超过正式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对按照上述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有异议的,可在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或签约期限内申请参照《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法〔2011〕18 号)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3)用未登记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未登记房屋的,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 2 万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直接计入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 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并向被征收人发放。生产经营者承租房屋的,依照与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没有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参照《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法

〔2011〕18 号)规定的标准对生产经营者给予适当补偿。

(二)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区房屋征收办提供改建地段的房屋用于产权调换,并根据评估结果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同时,被征收人可按照本条第一款(一)货币补偿中第 2 项

和第 3 项的规定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棚户房等不规范、不美观的建筑改造有助于美化居住环境。原棚户住民的补偿措施参考条例内容,有两种补偿方式可选。货币补偿包括搬迁、安装、移机和安置费等补偿,能够获得产权补偿的居民先进行房屋的价值评估再调换。具体信息可查询政府网站。




·长顺县2023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关于长顺县征地补偿新标准这一问题,我国土地征用管理法中,就由明确的规定。相信您对于征地补偿标准这一类问题不是很了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科普一下有关长顺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一、长顺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对于长顺县2020征地补偿新标准,按《土地管理法》...


·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如今,铁路是重要的交通方式,可是如果要修建高铁的话,可能会涉及到征用农民耕地的问题,那么就需要给予居民一定的补偿。而且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很多聊城的居民比较关心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一、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9280元/亩;旱地/园地:24640元/亩;林地:1232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16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部丘陵区   补偿...


·身份让证异地补办手续是怎样的?
      身份证是居民证明身份的重要证件,在办理很多事情的时候都用得上。如今流动人口众多,他们在外地将身份证丢了以后,就要补办。根据2017年的最新政策,一些试点城市的居民将身份证丢失后,可以异地补办。那么2017身份让证异地补办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身份让证异地...


·解除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解除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解除合同纠纷管辖地是根据《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


·公积金不能异地贷款
      公积金不能异地贷款,可以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做房产抵押,但是异地贷款房产无法评估,因此无法异地贷款。可以采取先在天津一次性或商业贷款,提取北京公积金的方法,至于是否是异地,看你公积金的缴纳区域。如果双方都是在北京缴纳公积金,不能在天津公积金贷款买方,但是可以在天津一次性或商贷...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需准备以下几种材料:1.无业人员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需准备以下几种材料:1.无业人员需有本人书面说明,并由街道核实后盖章;在校学生应出具在校证明和学生证;处于就业年龄段居民均应出示本人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2.本人应出具原户籍地房产证明或租住/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的房产证明3.以下情况需出具更多证明:房产证与户口地...


·什么人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什么人有农村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本村出生且户口...


·农民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建房屋?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要类型,宅基地的使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农村因为分户,年轻人的户口迁出的,可以向村委会申请一块宅基地。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就可以在上面建房屋了。那么,农民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建房屋?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农民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建房屋? 1、...


·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即使是集体土地,公民也只可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在出于某种利益的需要时是可以收回土地的使用权的,并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给予一定的补偿,尽管不同用途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都是需要按照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的规定进行补偿...


·承包集体林地遇拆迁补偿款归谁?
      承包集体林地遇拆迁补偿款归谁?一、承包集体林地遇拆迁补偿款归谁?林地征收与耕地征收一样,补偿一般有三类:一是地上附着物及林木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助费;三是林地补偿费。1、结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地上附着物及林木补偿费应当补偿给林地承包权人或经营使用权人。2、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