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工程质量是每个人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应为这对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有很大的影响。市政部门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来管理承包商,同时也为工程质量提供了一很好的保证。那么,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

(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二)项目经理部设质检科,配置专职检验工程师,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对各工程队工作考核时,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三)从项目经理到各工程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明确奖惩措施,建立各项QC小组。

(四)成立工地试验室,按工程需要配齐试验所需的仪器和设备。施工前提供工程施工抽需的有关参数,用以指导生产,施工后参预对工程的检查验收。

(五)制定质量指标,开展目标管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是公司的宗旨。本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优良级。

(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工程质量。

(七)认真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确保上下目标一致,任务具体明确。

(八)施工前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施工规范,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推行全员质量管理责任制,在各个工序均定岗定期提高全员质量的自觉性,教育好全体施工人员。

(九)组织专业队伍施工,推行标准化作业,以设备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

(十)早计划、早落实、不盲目赶进度。

(十一)每道工序完工后,各工程技术人员,队长和质检员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自检工作。然后检验工程验收,并以监理检查结果为准。

(十二)对材料检查分二步进行:
1、负责材料采购的人员在调查料源时,带回样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试验,对材料质量作出评定,报到监理工程师审批,只有符合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料源才能作为供料定点单位,才能签订供货合同。

2、堆料场检查对进入料场的材料实行抽查,及是做出评定。经过检测和试验。将不合格的材料拒绝使用。

(十三)项目经理组织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促进各工程小组互相学习,提高质量。

(十四)合理安排雨季施工,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

(十五)虚心接受甲方领导、工程监理及技术人员的意见,施工过程中我们欢迎甲方亲临现场指导工作,积极对待工程质量的监理,主动反映情况,积极改进工作,使工程质量真正达到全优标准。

(十六)推行经济承包,兑现质量奖惩。经济与质量指标挂钩,实行优质优酬,奖优罚劣。

以上,就是关于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的全部解答。现在对于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已经较为完善,但是只有规定远远不够。工程质量的保证还是应该由承包商和监督部门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们也要提醒您,如果遇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找相关部门进行报备报修。




·企业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企业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应该向公司反映情况,争取早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的权益。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届满...


·上班时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脑溢血属于疾病,并不属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


·一、误工费护工费伙食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误工费护工费伙食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


·不管是个体工商户,或者是大型的企业也好,营业执照这都是必须要
      不管是个体工商户,或者是大型的企业也好,营业执照这都是必须要办理的。可能您也知道,在营业执照上一般都写的有自己所从事的经营范围,而且本身经营范围都不能超过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了。所以很多人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都特别的关心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怎么写最好? 一...


·工厂倒闭赔偿金怎么算?
      工厂倒闭赔偿金怎么算? 一、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


·过去的劳动合同书遗失怎么处理?
      过去的劳动合同书遗失怎么处理?过去的劳动合同书遗失可以找原来的用人单位获取劳动合同的原件,并且进行复印,或者是找备案机关。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赔偿金项目以及金额;赔偿金支付的约定时间;离职手续以及社保公积金的...


·工伤复发的待遇具体包括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工伤复发的待遇具体包括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


·劳动合同哪几点要注意什么条款是合同必备的?
      劳动合同哪几点要注意什么条款是合同必备的? 一、劳动合同哪几点要注意什么条款是合同必备的? (一)劳动合同哪几点要注意? 1、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合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其中包括...


·国家工伤鉴定标准2023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国家工伤鉴定标准2023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


·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需要支付吗?
      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需要支付吗?不定时工作制,也称为无定时工时制,是对于需要长期作业,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职工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一般情况下来说,法定节假日工作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那么,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需要支付吗?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不定时工作...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