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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非法同居如何解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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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社会很多男女都选择了不进行婚姻登记而直接同居,这种同居关系并没有像婚姻关系那样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所以在想要解除同居关系时会有许多复杂的问题。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依据不同的事实,其关系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如果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应该按普通离婚案件的原则处理。如果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审理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但是事实婚姻关系的认定受到时间限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的最后期限是于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条例施行之日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所以现在一般不再有事实婚姻关系的认定问题。在新的条例施行之日起及以后所发生的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就只有一种性质即非法同居关系性质。
二、非法同居如何解除关系
虽然同居是双方自愿的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解除同居关系关系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对于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主要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根据这条规定对非法同居的分类,非法同居关系的解除分为两种情况:
(一)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对于这种情况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可以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自行达成合法协议。此种情况如果仅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如果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向法院起诉,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处理。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而对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同样此时,如果当事人对于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有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一并予以处理。男女之间的非法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双方来讲也是存在很大风险。因此,如果双方感情到位的话,建议还是尽快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样对彼此也是一种保障。要是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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