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无效婚姻怎么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是婚姻问题,在婚姻上的问题就是关于离婚以及婚姻的无效问题,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不符合国家法规的人结婚,造成的无效婚姻,在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来处理无效婚姻,那无效婚姻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如何认定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二、法院处理无效婚姻的方式、法律适用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性质属于非讼案件,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适用特别程序更为恰当。无效婚姻属于违法婚姻,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给予打击,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更能及时加大对无效婚姻的打击力度,更能体现国家的干预和制裁。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因此,无效婚姻案件的处理,应当一律使用判决,并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其他纠纷分别制作法律文书,且一审终审。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书已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当事人均不能提起上诉。而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判决。

三、无效婚姻期间财产的处理

《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从本条看《婚姻法》在处理上适用以下原则:

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

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事人系受骗的,无过错,在宣布该重婚无效时,在财产上也应予以适当的保护。

四、子女抚养的处理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遵从和婚生子女一样处理的原则,享有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我国的法规对于婚姻的规定比较严格,如果出现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就结婚的行为就是非法婚姻,除此之外还有重婚的,有疾病的结婚都属于非法婚姻,要依据法律程序来制裁保护受害者的利益不受到太大的损失。




·第九讲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国家赔偿有一点比较讽刺的就是,可能您都知道国家制定的有国家赔偿法,但对国家赔偿法的了解程度非常有限。因为申请国家赔偿也属于一种典型的官告民的行为,多数普通老百姓甚至都会觉得官告民成功这根本就不可能,其实并不如此,首先当事人遇到这种事情就要先了解一下第九讲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


·出轨的男人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出轨的男人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就只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因此男人出轨想要离婚也就只有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问题达成一致,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花费时间短,而且收费低廉。由于是男方出轨,女方在离婚...


·打官司自己家人可以当证人吗
      打官司自己家人可以当证人吗在法庭上自己的家人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


·夫妻十年没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吗
      夫妻十年没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十年没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只是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 二、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


·离婚了孩子给男方可以在女方上学吗?
      可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


·一、离婚协议中一方放弃财产可以吗?
      一、离婚协议中一方放弃财产可以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有了法律规定的支持,在实践中,新人...


·办离婚一定要两个人一起到民政局吗
      办离婚一定要两个人一起到民政局吗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办理。至于是否需要预约,法律上没有规定,各地民政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双方共同到场: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我们国家的法律已经明令要求
      我们国家的法律已经明令要求,不允许酒后驾车,但是有些车主还是不听从法律规定,这里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醉驾可以改成酒驾吗二者区别是什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一定标准的时候,就构成了醉驾。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酒驾和醉驾的区别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通过...


·彩礼是夫妻共同的财产么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是夫妻共同的财产么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


·离婚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虽然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没有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但在离婚之后,如果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如对方的抚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那此时其实也是可以申请对抚养权进行变更。当然在变更抚养权的时候,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能够达成一致自然是最好的,这个时候就要签订书面的协议才行。那此时离婚抚养权变更协...


·丈夫有外遇又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生活中,一方出现外遇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往往也会造成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最终离婚。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丈夫有外遇又不肯离婚的情况,对此作为妻子的一方如果坚持要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有外遇又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