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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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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不幸在上班的过程中不小心受伤了,对此您肯定会很迷茫,关于这次受伤,自己的权益能否得到用人单位的保障,如果想要申请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是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呢?在武汉工伤认定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工伤认定标准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备注:从业人员有第1、2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备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委托单位工伤认定的委托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委托事项、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等);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5、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6、首次就诊原始病历及出院小结;

7、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8、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其他联系方式;

9、工伤认定后需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由社保处(东湖分局)存档。

备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30日内,工会组织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地点:武汉各区社保局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武汉工伤认定办理需要知道的关于工伤认定的标准、条件、材料以及认定的流程,意外虽然谁都不希望发生,但是如果不幸遭遇,一定不要慌张和无措,一定要积极了解有关工伤认定的资料,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还有疑问,建议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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