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集资诈骗多少属于诈骗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尽管处处小心,有时也难免会被不法之人欺骗。因此,现在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诈骗案,很多公民因此损失大量钱财。有些案件时团伙集体作案,有的则是个人犯罪。无论哪种,都是被法律禁止的。那么,个人集资诈骗多少属于诈骗罪呢?一起来随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吧!

个人集资诈骗多少属于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危害严重的;?(3)诈骗急需的生产资料,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的;?(5)挥霍,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着手实行诈骗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诈骗:(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造成较大损失的。(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当事人交付的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款物无法返还的;(四)使用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款物无法返还的;(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以上是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集资诈骗的资料与法律知识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相关法律,只要是实施了诈骗的行为,无论个人集资诈骗多少金钱,都是诈骗罪。所以犯罪的违法人员都将以诈骗罪的处罚办法进行处置,从而保证合法公民的正当权益。



·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可以判刑吗
      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可以判刑吗 一、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可以判刑吗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种类 (一)根据其发生的时...


·缓刑考验期间的义务有哪些
      罪犯若在判刑的时候被同时适用了缓刑的话,那此时可以暂时不用被羁押,不过暂时不被羁押也是有条件的,而这里的条件也就是对罪犯进行考验。而在缓刑考验期间也是有义务的,那到底缓刑考验期间的义务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构成不作为犯罪有哪些条件
      构成不作为犯罪有哪些条件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


·告诉才处理罪名都有哪些罪名
      告诉才处理罪名都有哪些罪名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标准?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海关的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


·刑事案件中辩护词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中,若被告人有委托律师提供辩护的话,则此时作为刑辩律师,一般都是会在法庭上面出具辩护词,发表一下自己对案件的看法。那具体来说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词格式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不妨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吧。 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最高院高利贷是否入罪?
      最高院高利贷是否入罪?只要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用于正当用途,符合平等自愿的原则,不涉及多人多次诈骗、欺诈目的的借贷关系,那么并不涉及违法犯罪。高利贷也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债权债务关系。二、民间借贷最高年利率是多少?1、未超过年利率24%的利率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


·罪犯的刑期是从什么时候算
      刑期是从什么时候算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


·多少金额算网络诈骗罪?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水平的日益提高,网络也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可是就是因为这样,才会存在很多不少的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现象做违法犯罪的事,为了杜绝这一现象,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监管这一现象,那么关于多少金额算网络诈骗罪这一现象,以下展开了一系列描述。 ...


·判处拘役缓刑7个月是否有案底?
      判处拘役缓刑7个月是否有案底? 一、判处拘役缓刑7个月是否有案底? 有案底,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除非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


·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
      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 在现在的法治环境下自然不会允许随意的斗殴行为扰乱正常的公民交往秩序,所以法律在知晓斗殴案件的时候就会让国家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尤其是严重情节的就会被拘留而限制了自由。那么,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 一、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