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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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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工伤鉴定要到相应的工伤鉴定中心去进行,然后才能进行索赔,那么工伤鉴定地点的选定就很重要,直接影响到工伤鉴定的效力,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以常州市为例,为您介绍一下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的内容及鉴定中心的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工伤认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常州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常州工伤认定申请审核说明


办理时间及地点办理时间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办理地点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化龙巷2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衡山路8号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武进区政府4号楼3楼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就是关于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工作内容以及工伤鉴定的相关内容,我们了解到了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什么是工伤,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了解这些问题才能在工伤发生的情况下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多工伤鉴定问题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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