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小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

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完工之后的质量。除了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标准施工之外,还应做好工程质量保证管理。工程质保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资料,那么,小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小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

1、 地基验槽记录

2、 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 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 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 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 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 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 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 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 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 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 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 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 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 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 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有哪些?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五条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项目监理机构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应通过质量检验并与质量标准对照。

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在工程质量控制中,项目监理机构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

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的过程中,一些验收报告以及相关的数据在后续可能还会需要用到,因此应妥善管理好相关的资料。工程质量对于一项工程来说十分重要,控制好工程质量,可以预防后续工程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避免产生经济损失。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 电气工程在目前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非常大,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后期效果,可以说是工程的核心。不论是工业还是民用建筑,都依赖电气工程来实现正常的运行,因此电气工程的质量的验收就必须要进行严格把关,那么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体现了投资者是否投资得到回报,它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息息相关的。既然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如此重要,国家定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那么接下来就请随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建筑工...


·工厂星期天不上班能打旷工吗
      按劳动法的规定不算是旷工。但还要根据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决定,如果劳动合同上注明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休息日,根据法律规定,在休息日进行加班要取得职工本人的同意,如果职工在星期六、星期天不去上班的,不属于旷工。如果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上班时...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情况有哪些
      ?一、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情况有哪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


·2023年哈尔滨铁路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
      哈尔滨铁路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用人单位录(使)用劳动者,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合同生效时间。未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合同生效时间。《国家铁路劳动...


·辞退员工需要办理离职手续么?
      辞退员工需要办理离职手续么?被公司辞退,应当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和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离职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


·工伤伤残鉴定下来多久可以给钱?
      工伤这是一些危险行业所不可避免的话题,就工伤而对簿公堂的也不少。无疑工伤能赔偿多少钱,要进行工伤赔偿有哪些程序、做了工伤伤残鉴定下来多久可以给钱又成为了人文最关心的问题。那我们就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工伤伤残鉴定报告下来多久可以给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


·工伤鉴定没有评上级别有赔偿吗?
      意外事故经常发生在人们的身边,在劳动过程中如果发生一般事故造成的伤害属于工伤,在不过相关部门的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而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会有专门的部门来进行工伤鉴定也就是平等级,那工伤鉴定没有评上级别有赔偿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评不上工伤级别鉴定会赔偿吗工伤鉴定没有评到伤...


·职工羁押期间能正常领工资吗
      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其次,员工被停发工资之后,后又被宣判无罪的根据不同对象处理如下:1、国家机...


·工伤认定单位不服要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的结果表示不服,除了受伤劳动者有权作出外,作为其所在的单位也是可以对认定结果存在质疑的。但现实中,不是表示了自己的质疑之后就不了了之,此时还需要当事人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进行救济。那到底工伤认定单位不服要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单位不服要怎么办 职...


·中石油工伤后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中石油工伤后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