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房屋出租的时候,当事人是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的,那么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房屋出租的时候,当事人是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哪些呢?在签订合同时也需要注意相关事项,当事人双方都需要携带相关资料文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办理,租赁工作人员需要审查、监证等,下面我们就将为您解答具体的问题,请继续阅读。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 收费标准 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

该点是为了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向学校提供的。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需要5个工作日的,而出租屋编码卡可以在当天马上办出。

1、出租方应办理的事项:

陪承租方去街道办的租赁办,其它由承租方办理;。

出租方需提交资料:

①已办理好的房产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②若为抵押中,需提交房产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交给房管科;

③房产若有共有人,需提交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交复印件;

⑤港澳民的,需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提交复印件。

验过相关资料无误后,七个工作日后可取房屋租赁凭证;

2、承租方应办理的事项:

去街道办的租赁办,一般是在一楼大厅有服务窗口,填写《深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用黑色沙笔填写,不得涂改。合同一式三份。

承租方需提交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签订的流程也是比较简单的,当事人持房屋租赁资料去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然后审查,签署完意见后缴纳税费后,就可以发给承租人登记证了,一般在三天内就可以办理完毕。以上是对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哪些问题的回答,若您还有疑问可参看下面的延伸阅读或者咨询。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


·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如何界定
      在现实中有多的人,草率的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对房屋等财产的分割也做了处理,但是在立候后不久又反悔,认为这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就如对房屋的分割,在离婚后又后悔分割给对方,于是提出诉讼,那么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权如何界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如...


·北京购房资格需要什么材料
      在国家的首都北京购买套房子可谓是实属不易,对拥有北京户籍的人们来说可能并不是件难事,可对于外地人想在北京购买套房子可有些头疼了,暂且不说资金的问题,就哪些条条框框就足以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了。那北京购房资格需要什么材料呢?让来帮您解答。一、北京是认贷认房的限购城市,购房前要求购房资质...


·针对我国公民来说,日益增长的房价让大家在购房的时候面对着不小
      针对我国公民来说,日益增长的房价让您在购房的时候面对着不小的压力。与此同时有一些单位,在日常的运营当中会通过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来解决员工的一些住房问题,对于员工来说,能够遇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这种事情,无疑是值得庆幸的。但是集资合作建房也是有缺点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单位集...


·一、疫情房租减免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疫情房租减免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疫情房租减免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


·厂房拆迁赔偿案例?
      厂房拆迁赔偿案例? 现如今,为了生态环境的发展,并使工厂能够更好的建设,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会出现征收工厂的土地的现象,很多工厂会进行厂房拆迁,并会得到一定的补偿。到底该如何补偿呢?下面的我们将会为您进行详细的讲解,并为您列举厂房拆迁赔偿案例以供参考。 一、厂房拆迁怎么赔偿 ...


·男方首付共同还贷款离婚房产属于谁
      一、男方首付共同还贷款离婚房产属于谁根据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之规定,婚前一方付首付款,并共同还贷的,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离婚时对该房屋应就当时双方出资的份额进行分割;婚后直接登记为二人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原则上是平均分割的。二、对于房产的约定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


·如今房子在一般家庭算是最主要也是最值钱的物品
      如今房子在一般家庭算是最主要也是最值钱的物品,所以弄清楚房子的归属权在一个家庭中还是很重要的。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两人存在夫妻关系时所得到的所有财产。存在夫妻关系时是指双方在民政局领证到其中一方去世或者双方离婚的这一段时间内,传统意义上的办酒席和举行结婚典礼并不算是夫...


·租房合同需要每年重新签吗?
      租房合同需要每年重新签吗? 一、租房合同需要每年重新签吗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并不一定每年都重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同意续租又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原租赁合同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


·买房人排除强制执行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和第二条关于“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


·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二手房买卖付款方式中,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都是安全的。 2、二手房买卖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中介代收、分期付款。 3、一次性付款需要注意的事项是: (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办理不成功,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全部定金和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