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抵押如何分割?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离婚已经不再是一件稀罕的事情了,感情不合、观念不同自然就选择了离婚。有的夫妻为了买房子,但因为又付不起全款,于是选择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但是当他们离婚时这份房产抵押的分割也就成了一个大问题。那么,离婚房产抵押如何分割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律有关抵押担保房产交易的限制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夫妻离婚时进行了房产分割,需要办理相关房产的过户手续,首先应通知银行并征得银行的同意。
二、房产设置抵押登记对法院房产分割的影响
因为夫妻离婚诉争的房屋设置了抵押权登记,也就是说诉争房产的处理涉及第三方他项权利的保护,那么,法院在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追加银行为第三人?或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判决后就房产分割问题另行起诉?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认定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同时,一般也会认定设置抵押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法院实践中的做法一般会将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分别处理。当然,考虑到贷款抵押依附于房屋之上,法院在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同时,亦会判决由其承担债务的归还责任。有人认为,法院未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擅自将设置抵押房产变更权属,有违《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律师认为,法院的做法并无不妥。原因在于:第一,夫妻之间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有别于市场上的房屋买卖,《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是对设置抵押房产买卖的限制;第二,法院的做法并未增加抵押权人实现权利的风险。纵然法院在离婚判决中确定抵押债务由夫妻一方承担,但该判决仅对夫妻双方具有强制约束力,其效力不及于设置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法院亦未改变该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一旦债务人无法按期清偿债务,银行仍可依据抵押贷款合同向原夫妻双方追偿,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房产实现债权。
三、房产分割后怎样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判决设置抵押的房产归一方所有后,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必须首先经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房产登记部门亦会告知当事人只有取消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后方可过户。那么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只有两个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抵押登记;第二、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综上所述,法院会将夫妻共同房产认定为他们之间的共同财产,同样夫妻双方之间的房产抵押也是双方的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来偿还贷款。如果双方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那么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且应该首先通知银行。如果你还有什么与离婚房产抵押的相关问题,欢迎详询在线律师。



·相信大家都清楚,在买房的时候往往会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计算总价,
      相信您都清楚,在买房的时候往往会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计算总价,但现实中房屋的面积包括了很多,如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以及公摊面积,那此时究竟买房子按什么面积计算房价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住房面积怎么计算 住房面积问题一...


·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2、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例如,一套1...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迟延履行解除合同可以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迟延履行解除合同可以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买受人迟延付款、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时,经催告三个月仍然未履行的,有权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买房子贷款一般利息是多少
      买房子贷款一般利息是多少 1、抵押贷款的首付:假如你是初次置业,银行通常要求首付房价的30%;倘若你是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就比较高,具体标准要参照所在城市的通行标准。 2、银行贷款利率:利率项目 年利率(%) ,如果贷款时需估算一些每天的利息,可以用年利率/,折算成天利率。 ...


·关于房产办了他项权证丢失应该怎么办?
      关于房产办了他项权证丢失应该怎么办? 我们都能听说过他项权证的一些相关规定以及含义,对于购买房产来说,也不例外,那么关于房产办了他项权证丢失应该怎么办?根据相关的说法,规定我们能够知道,就是他项权证的,应该持有效证件到相关部门进行补办,详情请看下文。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


·一、违约金2个月房租违法吗?
      一、违约金2个月房租违法吗?违约金2个月房租一般是不违法的,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


·商品房的一房二卖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基于对开发商缺乏诚信行为的规制角度,创制了新的物权变动规则。因此,关于商品房买卖中的一房二卖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应首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该解释未尽之处,方可依一般...


·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一、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


·开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开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开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规定 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试行意见》等...


·一、离婚分割财产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否可以均等分割?
      一、离婚分割财产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否可以均等分割?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除非有明天说明是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否则的话就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产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依法予以分割。理由如下: ...


·二手房定金是否能退
      二手房定金是否能退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