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难以界定,经常出现两种罪名混淆使用的情形,要准确认定熊某和彭某所犯罪的罪名,首先要厘清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之间的区别,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1、犯罪主体:两罪的主体范围不同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较为特殊,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责任。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主观方面:两罪的故意内容不同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有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故意。寻衅滋事罪的故意则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促使这种结果发生,其动机就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以达到满足精神空虚的犯罪目的,故意伤害罪则无此动机和目的。从犯罪行为方面看,寻衅滋事罪的起因通常是“无事生非”和随意殴打他人,表现为无端生事和小题大做等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起因则“事出有因”。
3、客观行为方面 :两罪所侵害的对象不同
故意伤害罪所侵害的对象往往比较明确和特定的,一般是认识的或有过节的人,且在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行为人与被害人有一定的接触或者交往,而且纠纷往往在伤害发生之前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导致矛盾激化,进而产生了行为人挑起事端,伤害对方,报复对方;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比较随意、不特定的,可以是熟人,也可以是陌生人,只是自己看不惯就惹是生非,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来满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在行为发生时大多是临时起意的,对认识或素不相识的人无理无故进行殴打,是一种想打就打的流氓作风。
4、客体方面:两罪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侵害的客体比较单一。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相对比较复杂,既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即人们遵守共同生活规则所形成的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与非公共场所人们遵守共同生活规则所形成的秩序,有可能还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关于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我们主要从构成要件入手为您详细的区分了一下,这两个犯罪,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都是有所差异的,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进行了解。



·犯罪未遂处罚规定有哪些
      犯罪未遂处罚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该处罚的适用中,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未遂犯刑法原则上规定了从宽原则。因为行为毕竟没有造成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结果。...


·聚众斗殴罪能否适用缓刑
      聚众斗殴罪能否适用缓刑 一、聚众斗殴罪能否适用缓刑 是否可以判缓刑,要根据案情而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一、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


·收受多少钱算受贿,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要是收受他人的贿赂,而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的话,这样的行为至少说是违法的,而一般收受贿赂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才会构成受贿罪。此时也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一般收受多少钱算受贿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收受多少钱算受贿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判缓刑后可以减刑吗
      缓刑是针对那么罪行比较轻的犯罪分子而言的执行方式,如果是被判拘役、三年以下尤其徒刑,然后法院在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形,觉得这个罪行比较轻、罪犯伤害别人的意图并不恶劣、犯罪之后积极悔过决定痛改前非的,就可能判缓刑的方式来执行刑罚。由于缓刑本身不像徒刑,并没有完全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不...


·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坐多久的牢
      无期徒刑并不是人们以为的需要罪犯坐一辈子的牢,在满足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下,那么罪犯最终也是有被释放的一天的。但减刑并不是说可以直接减刑期减来没有,法律中规定无期徒刑减刑后也是需要实际坐一段时间的牢,那到底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坐多久的牢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情形有哪些?
      在打官司的时候,许多律师为了保护自己的当事人,帮助他们减轻罪行而恶意伪造、毁灭证据的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的。刑法对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认定方法有明确的规定。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情况严重的话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文对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放火罪10万元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
      放火罪10万元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


·美容院怎么算非法集资罪?
      在生活中,经常有许多机构会利用客户资源诈骗钱财,一般骗取50万元以上就可以算作非法集资了。这种非法集资的行为是十分恶劣的违法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伤害,并且损害别人的权益。受害者被骗之后应该如何弥补损失呢?下文对美容院怎么算非法集资罪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非法集资的...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为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控制能力、辨认能力以及责任能力均较弱。《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


·组织卖淫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只处罚组织者,对于一般参与卖淫者则不以犯罪论处,而通常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如果数个卖淫者为了赚取更多钱财,结伙卖淫,相互传递信息、互相提供方便,互为掩护,共同从事卖淫活动的,由于她们都是卖淫者,没有主从之分,也没有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