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一般还款的时候,都是按照还款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一般还款的时候,都是按照还款合同中的约定的时间来还款的,当然,也不排除债务人提前还款的现象。提前款换的话,有些可能是提前将几个月的款项还完、有些可能是一次性全部还款等。但是不管怎样,提前还款肯定是需要补充协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向乙方申请办理自动提前还款业务,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用语释义

1、自动提前还款业务:甲方指定一个还款账户,与其在乙方办理的个人贷款关联作为自动提前还款账户(以下简称“账户”),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对甲方贷款进行自动提前还款处理(以下简称“还款”)。

2、自动还款日期:双方可以约定每月的某一日作为自动还款日期。双方约定自动还款日期的,乙方在每月的指定日进行处理,符合还款条件时予以扣款,当月没有对应日期时不进行处理;未约定自动还款日期的,乙方每日进行处理,符合还款条件时即还款。

3、最低留存金额:指账户中留存的最低存款金额。还款后账户剩余金额应高于或等于最低留存金额。

4、最低提前还款金额:指每次还款的最低还款金额,账户中的存款金额扣除最低留存金额后高于或等于最低提前还款金额的,乙方予以扣款。

5、最高提前还款金额:指每次还款的最高还款金额。账户中的存款金额扣除最低留存金额后高于或等于最高提前还款金额时,当次扣款金额即为最高提前还款金额。

6、提前还款方式:对分期还款的贷款进行部分提前还款时,双方可在“每期还款额不变,期限缩短”与“期限不变,每期还款额减少”两种还款方式中约定一种,每次还款后,乙方系统自动根据约定的提前还款方式变更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的到期日或者每期的还款额。

7、贷款本金:本协议中提及的“贷款本金”均指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本金余额,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8、可扣款金额:指账户余额减去最低留存金额所得的金额。

9、扣款金额:指每次实际扣款的金额。

第二条甲方就 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原借款合同”)下的个人贷款(借款凭证号为 ),申请办理自动提前还款业务。

乙方根据本条约定事项和第三条约定的扣款规则对贷款进行扣款处理。甲方违反原借款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自动提前还款账户(卡/折): 是否约定自动还款日期:□是□否 自动还款日期: 日 最低留存金额: 万元 最低提前还款金额: 万元 最高提前还款金额: 万元

提前还款方式:□每期还款额不变,期限缩短 □期限不变,每期还款额减少

第三条 扣款规则

1、基本规则

每次扣款金额应高于或等于最低提前还款金额,低于或等于最高提前还款金额;还款后账户中的留存金额应高于或等于最低留存金额。

2、不进行还款的特殊情形包括:

(1)账户可扣款金额高于或等于贷款本金,但低于贷款本金与应付利息之和时,不进行还款。

(2)还款方式为“等额递增”和“等比递增”,部分提前还款后重新计算得出的当期还款额为负值的,不进行还款。

3、全部提前还款

账户中可扣款金额高于或等于贷款本金与应付利息之和时,乙方进行全部提前还款操作,一次性同时偿还贷款本金与利息。

4、部分提前还款

账户中可扣款金额低于贷款本金时,进行部分提前还款。贷款属“利随本清”或“等额本金递增”等还款方式的,部分提前还款时同时支付本金和利息,扣款金额按公式拆分为提前偿还的本金与应付的利息,拆分规则为:偿还本金=扣款金额/(1 日利率×占用天数),偿还利息=扣款金额×[1—1/(1 日利率×占用天数)];贷款属“等额本息”、“等额本金递减”、“等比递增”、“等比递减”、“等额递增”、“等额递减”、“本息分别”、“定期结息到期还本”等还款方式的,部分提前还款时不偿还利息,扣款金额即为提前偿还的本金,当期利息按部分提前还款前的本金和部分提前还款后的本金占用的不同时间分段计算,并合计在当期正常还款日支付。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 、本协议项下自动提前还款账户管理费为 元/年。甲方同意和接受乙方依据有关规定调整本协议项下业务有关的收费项目和价格,相关调整公告后可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2 、上述账户管理费和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费用可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账户中直接划收。账户内资金不足支付甲方应付费用的,甲方应及时支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未支付的,乙方可从甲方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第五条 协议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个人贷款本息结清;

(2)甲方申请取消还款业务,乙方同意;

(3)甲方违反原借款合同约定,乙方依第二条约定解除本协议;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乙方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自乙方公告载明之日终止;

2、 本协议终止的,甲方尚未偿还完毕的款项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甲方承诺自行关注本人各账户余额情况以及每期应还款金额,乙方不再另行通知。

2、甲方签订本协议后,仍需要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各期还款付息义务。

提前还款协议包括提前还款的金额、提前还款的时间、方式等。提前还款协议其实很重要的。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就是补充协议没有处理好,导致最后债务债权关系发生了纠纷,债务人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护。除了补充协议外,也要注意保留提前还款的相关证据。


·欠款不还起诉要怎么做 如何起诉追讨欠款
      有这样一句广为流传的话:不要轻易借钱给朋友,轻易借钱给朋友不仅可能失去这些财物,有时也会失去这些朋友。其实此话不无道理,这反映出了民间借贷的债权人的无奈。那么对于习惯赖账的债务人来说,债权人应如何起诉追讨欠款呢?毕竟,起诉讨债是对付不还款的债务人的最有效的方式,那么欠款不还起诉要...


·实践中,有的夫妻因为想要逃避债务,而选择假离婚,从而将共同财
      实践中,有的夫妻因为想要逃避债务,而选择假离婚,从而将共同财产转移到夫妻一方的名下。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侵害。那么实践中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该如何认定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假离婚逃避债务怎样认定 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认定:分清夫妻双方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至关重要...


·欠钱不还还要跑路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要跑路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还要跑路怎么办? 1、欠债不还跑路,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债权人也可以起诉,然后申请执行欠款人的财产。 2、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一、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1、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金的确定。 一般法律文书均有利息支付的内容,有的是支付双方约定的利息,有的是支付滞纳金,有的是要求债务人支付银行存款的利息等,这些都是对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础的债务而承担的实...


·借钱不还是否属于诈骗罪
      借钱不还是否属于诈骗罪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使用,那么即使最终还不上钱也不属于诈骗,债权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缺少有些借款行为是可以构成诈骗的,比较典型的有...


·债务债权解除协议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债务债权解除协议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债权债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如果存在民间借贷的话,那么肯定会有则产生一些债权债务关系。当然,债权债务可能会由于多种原因而需要解除。在这个解除的过程当中需要签订一个协议数,很多人对此想知道。债务债权解除协议范本的内容是怎...


·现行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现行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夫妻共同债务是谁负证明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谁负证明责任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


·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在企业之间有债务人也会有债务人的一方,其中相关法律法规都对其有明确的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若是具有债权债务纠纷的应当聘请律师理性解决问题。那么,您知道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呢?按照相关规定,财产案件应当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进行收费。 一、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大概...


·债权人分立债务人分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权人分立债务人分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债权人分立 债权人分立是指作为债权人的组织依法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组织,原来的组织可以存在(存续分立),也可以消灭(新设分立)。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


·写正规个人借条范本要注意什么?
      写正规个人借条范本要注意什么? 借款条是借款双方的一种债权债务发生的依据,它对于明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非常重要。正规个人借条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维权。那么正规个人借条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就介绍几种正规个人借条范本以及借条注意事项。 一、借条正规格式范文 借款人 :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