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根据出现人员伤亡的交通案例中分析,其中一半以上都是醉驾造成的,按照相关规定,只要是醉驾一经核实的就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那么,最新规定是否有所变化,绵阳醉驾怎么办理呢?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酒精含量是反映该种犯罪危险程度的主要量刑因素,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实际损害后果是重要的量刑因素。同时,还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其他交通违法情况等情节。

惩治“醉驾”犯罪,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重点打击醉酒在公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上驾驶各类汽车的行为,特别是对醉酒驾驶营运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的,应当判处较重的刑罚。在突出惩治重点的同时,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好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摩托车问题,区别处理好其他情节较轻的“醉驾”案件,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构成犯罪的,应予入罪;对符合刑罚第十三条规定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不认为是犯罪。

1、醉酒驾驶汽车,酒精含量超过180mg/100ml的,或者虽然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但具有以下从重情节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等机动车的;

(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系指未取得及被吊销、暂扣、扣留驾驶证的情况。短期超出驾驶证年检期限及驾驶证被扣完分数的,不属于无证驾驶汽车资格);

(5)明知是不符合安检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6)在被查处时有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7)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8)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无上述从重情节,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

酒精含量在140mg/100ml以下,且无上述从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2、醉酒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酒精含量超过160mg/100ml但在20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或者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应当给予刑事处罚。

3、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对于其中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4、并处罚金的,按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计算,以此累加。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不得适用缓刑。

“醉驾”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并不因此改变适用缓刑的标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

5、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前述规定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可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绵阳醉驾怎么办理的问题,按照驾车种类、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和情节表现的不同作出相应判断,对醉驾从重处罚的是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公交车、校车等特殊车辆,同时,专门明确了8中严重情节,对不具有严重情节,酒精含量140毫克以下的可免于刑事处罚,180毫克以下的可缓刑,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也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


·一、交通事故孕妇造成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孕妇造成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


·醉酒驾驶撞车该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撞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道...


·交通事故误工费天数怎么计算
      在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赔偿的时候,需要知道具体的误工天数以及赔偿对象的误工收入,否则的话就无法计算出最终的误工费赔偿数额。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误工费天数是怎么计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天数怎么计算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一、交通事故行人的责任都?
      一、交通事故行人的责任都有哪些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以前,个别地方曾出台过机动车在完全守法的前提下,撞上违章行人不必承担责任的地方法规,忽视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行人一方利益的保护。 《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之后,其以人为本、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立法理念受到人们的肯定,同时又产生...


·在实际生活中,不少被出卖的二手房都处于市县的中心位置,周边交
      在实际生活中,不少被出卖的二手房都处于市县的中心位置,周边交通十分的便利,经济也比周边地区要发达一些,所以这些二手房在房屋买卖市场中也是倍受欢迎的,可美中不足的是,时常会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那么,此时应该怎样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呢?下文中我们为你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怎样处理二...


·交通事故诉讼谁承担案件受理费
      交通事故诉讼谁承担案件受理费 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是由原告先预付,最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那么在交通事故诉讼中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呢?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呢?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给交保险违法吗?
      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给交保险违法吗?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无论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法定义务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即使双方遇到不缴纳社保,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


·汽车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范围有哪些
      在生活中,汽车租赁的现象并不少见,其实汽车租赁是一种合同行为,租赁双方在签订汽车租赁合同时是需要粘贴印花税的,但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接下来,我们关于汽车租赁合同印花税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相关参考。 一、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


·一、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一、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和肇事者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


·婚前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买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前买车结婚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需要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