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处理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处理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应吗?随着人们法律保护观念不断增强,人们对医疗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医疗纠纷渐渐增多,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也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有医院方面的,也有病患本身的原因引起纠纷,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效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没有纠纷时医患口头协议有效力,一但发生医疗纠纷口头协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了,应该按照规定还是签合同为好。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口头协议的效力
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
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由此可见,在没有纠纷的医患关系中,口头协议是有效的,一旦发生纠纷,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最好另立一份书面协议作为补充,若不然也要留有证据,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医院工作人员一定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必须做到依法执业。才能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融洽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



·办理济南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工作后单位会统一给我们办理医保卡,没有单位的城镇居民、小孩和农村人也可以办理个体、城镇医疗保险。那么现如今,在济南办理医疗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呢,具体的办卡手续又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给您介绍济南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济南的医保卡分为两种:济南职工医保卡、居民医保卡(包括大学生和儿童) ...


·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一、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


·济宁市医患的产生的原因、解决方法是什么?
      由于医患之间的沟通不到位,加之思想观念上的差异,造成了当前难以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医患纠纷,处理起来也非常麻烦,甚至会给社会风气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那么,济宁市医患的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来整理下相关资料。 一、产生背景 医患纠纷似乎总是因个案而起,但实际...


·一、临毕业大学医学生生误工费要赔偿吗?
      一、临毕业大学医学生生误工费要赔偿吗?临毕业大学医学生生误工费是没有赔偿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医疗纠纷起诉费怎么算?
      医疗纠纷起诉费怎么算? 一、起诉费的收取规则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于原...


·职工可以自己单独购买医疗保险吗
      职工可以自己单独购买医疗保险吗目前,职工医保必须是要通过单位来缴纳的,个人无法自己交。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大家的就医需求也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不过,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的医保会有所不同,政策待遇也有一定差异。二、医保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


·刑事诉讼法强制医疗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强制医疗显而易见是基于法律的强制进行治疗,主要针对人群是患有重大疾病或者传染性疾病的人群。进行强制医疗的主要原因是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以及保障患者健康。那么强制医疗具体是什么呢?下面我将一一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医闹的情况,发生医闹的主要原因是发生了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家属情绪失控或者在解决医疗就分的时候没有很好的妥善处理,对于解决医疗纠纷的案件需要请律师来专业解决,那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


·离婚后同居期间为一方支付的医疗费,是无因管理吗?
      不是无因管理。理由:《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无因管理是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限额是怎样计算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限额是怎样计算的?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生病需要到正规的医院就诊,这是对自己的生命健康负责,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即使在正规的医院也会发生一些医疗纠纷,很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限额是怎样计算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怎样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怎样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的认定必须是是医生存在着过失,并且这种过失导致医疗事故发生,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包括在救治过程中对于疑难杂症的患者不经过上一级的指示说明自己擅作主张的或者救治不负责而导致患者的病情没有得到好转反而加重的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