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专利权很早在世界各国都存在,很多时候自己的发明等作用可以申请专利,如果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使用自己的专利品失手需要经过自己的同意,也就是可以得到一定的利益,在签订知识产权合同时候要注意很多细节,那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

一、许可的标的
专利权与传统的财产权不同,它的权利不是简单的一项,而是“一束”,也就是说,是权利群。专利权的具体可授权的权利项包括五种:生产、销售、销售展示、进口、使用等。另外,专利还具有地域性。所以,在签订许可合同前,双方必须明确:专利许可人到底将哪些权利授权给被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力利用技术制造什么产品?授权被许可人在什么范围内销售和使用?这些在许可协议中必须明确,以免在日后执行协议时引起官司。
二、专利所有权问题
被许可人一定得注意,许可的标的专利到底是属于什么人或法人的?很多国外的企业用不同的主体申请专利,这给专利许可造成了很大混淆。所以在接受许可是被许可人一定要检查许可人的权属证书,可能的话要将该证书的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免得在接受授权后被第三人起诉。如果发现专利许可人并不拥有该项专利,或者并不拥有其授权的专利组合中的某项专利的所有权,那被授权人一定得要求许可人提供其有权进行专利分许可的有关协议。
三、专利权有效性条款
就是在许可协议中要求被许可人承认专利的有效性,比如:“乙方(被许可人)认同许可使用的专利是有效的,是可以行使的。……对于任何与许可使用的专利有关的权利要求,乙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直接或间接的反对授予权利,不应该直接或间接地对权利的有效性和可实施性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只要你签订了这个协议,那就说明你认可了我的专利,以后不能以专利无效来寻求摆脱,不能反悔说这个专利不具备可实施性。可事实是,专利是否有效,不是由合同决定,也不是被许可人认可,更不是专利授权人一厢情愿就能解决的,而是要通过专利局的复审或者专利法官的审查。所以,在美国,这样的条款基本上是无效的,法官认为这样的条款“有滥用专利权的嫌疑”,而且包庇了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当然,也不是说这样的条款是吓人的“纸老虎”,它也有一定的法律效果,它如果与美国的“禁止反悔原则”结合的话,就可能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判定。所以作为被许可方的中国公司来说,最好还是说服对方不要有这样的条款,有的话也要尽量弱化。
四、诉讼义务分配条款
当被许可的专利被第三人侵犯时,由谁来对侵犯专利的人起诉?这是专利许可合同中一个重要条款,许可双方一定要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特别是约定诉讼费用由谁支付——其中包括付给律师的律师费。作为专利被许可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也应该主张加入几个条款,如:(1)如果侵权事件导致专利被许可人无法享有一个专利许可合同的经济利益,技术受让人有权终止该许可合同,并要求一定比例的赔偿。(2)专利权人有义务列举有侵权可能的第三方专利,以提醒被许可人注意。
五、对专利品质的保证条款
在一般的商品买卖合同中,出售方一定得保证自己出售的商品在性能上能达到使用的要求,在所有权方面不会侵犯第三人的权利。但在专利许可合同中,这样的保证是很少的;反之,专利授权人会做出相反的规定,不对专利的“品质”和是否侵权作出保障。对主要作为被许可人的中国厂商来说,当然最好是努力要求专利许可人做出品质上的担保,并在以后发生的诉讼中免除承担诉讼费的义务,要知道,专利诉讼是非常耗时耗财的游戏。
六、注意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是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核心条款,到底如何计算专利许可费?专利许可费什么时候支付?专利许可费一般是按产品销售额乘以一个固定的比率,但有时也会涉及按照一个比较“复杂”的公式来计算,这是就要求没有参加起草许可证书的一方睁大眼睛,注意合同中的数量和算术表达式,防止被欺诈。知识产权就是个人的创作品,例如万有引力就是牛顿的知识产权,杂交水稻就是 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申请专利之后就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保障个人的利益的不受到任何的损失。



·商标抢注申诉流程需要怎样办理
       一、商标抢注申诉流程需要怎样办理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形而导致专利被宣告无效。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对其影响很大。那到底包括了哪些情形呢?而实践中,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


·注册商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
      注册商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享有使用某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的专用权,这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企业都不得仿效使用。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即假冒注册商标罪...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一、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


·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是非常专业、复杂的事情,作为申请人,在正式提出申请之前除了要搞清楚规定的申请条件、所需要的材料、怎么办理手续外,还需要知道这其中规定的原则是怎样的。那到底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什么 1、申...


·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一、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方法一,以音乐著作权人的具体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因侵权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从不同角度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等。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权利人的...


·个人著作权可以转让给公司吗
      个人著作权可以转让给公司吗?个人著作权可以转让给公司,著作权转让分两种,一种是个人转让给公司;另一种是公司转公司。1、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2、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转...


·专利侵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人...


·国际专利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国际专利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国际专利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1、专利的保护期限 ①发明专利:自申请...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