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在我们社会的日常活动中,各种人的性格迥异导致我国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来制约公民的行为活动,而民法总则就是为了规范公民日常行为的法则,其中有关合同的规定也在其中有所制定,那么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新增了一条 虚假表示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民事法律行为包含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理解与适用:涉及第三人时如何处理,有待明确。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理解与适用:但书部分确指“违反强制性规定中的管理性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无疑,与《合同法》解释规定一致。管理性规定通常表现为对市场秩序的管理,本身不涉及合同效力。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理解与适用:与“双方虚伪意思表示”的关系有待明确。

(6)部分无效、部分有效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理解与适用:这一点与《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2、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1)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返还财产、折价补偿

第一百五十七条前半部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理解与适用:不论过错

(3)赔偿损失

第一百五十七条后半部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理解与适用:过错损害赔偿

以上的民事行为会导致签署的合同无效。

其中新增了一条虚伪表示合同中的行为无效,就是隐藏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就会有无效的存在,同时上文也给出相关的民事活动也可能会导致合同的无效,毕竟合同法丽有很多内容都是依照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活动才能实施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具备该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其一,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其二,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


·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几种 一、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解除的方式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单方解除)。 1、约定解除的两种情况。 (1)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合同解除; (2)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但在合同履行完毕前,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委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委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委托他人管理自己的公司或者是其他的事物的话,不能仅仅通过口头的形式来约束。双方需要通过合同来约束,在签订委托合同以后,委托方和受托方需要谨遵合同中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合同是重要的委托关系的见证和依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委托合同范本的格...


·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不管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合同肯定是有一定内容的,而这个内容也就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约定好的。但就合同而言,内容比较多,而其中就有一些必须要具备的。那究竟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和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由...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什么时候?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什么时候? 一、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


·合同履行管理包括什么内容?有哪些特征?
      合同履行管理包括什么内容?有哪些特征?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涉及到合同的履行问题,这一点也是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的主要用途。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无疑就是对于合同履行的进一步规范。同时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也...


·电子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电子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什么?1、电子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承担违约金。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


·国际贸易合同种类都有那些?
      国际贸易合同种类都有那些? 一、什么是国际贸易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做为进出口的合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是对签约各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是解决贸易纠纷,进行调节、仲裁、与诉讼的法律依据。国际贸易合同属于社会交往中比较正式的契约文体,具有准确性、直接性和法定效力性等特点...


·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什么?
      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什么?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有很多日期需要注意,比如说合同的生效日期,合同的订立日期以及合同中约定的期限等等,合同签订之后,确认合同生效时间是很重要的,那么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怎样的呢?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