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规定?近几年,我国私营经济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成立了新公司,经济主体的形式也日益多元化,在新公司注册登记时,要向工商部门申报注册地址,这是公司成立登记的必须程序,也是公司章程的必备内容,是一家公司客观存在的现实基础,那么,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规定呢?
一、关于注册地址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公司事务的公司机构所在地。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来说,公司的办事机构往往有多处,考虑到公司地址的上述意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地址只能有一个,因此在有多处办事机构的情况下,应根据各办事机构所处理业务的性质不同,确立其中一个为主要办事机构,从而该公司的住所便是该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在成立前应先择定其住所,在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时,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住所证明,以证明将要注册的公司对该住所享有使用权。公司地址是公司章程中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假若未作记载,则有违公司存在的合法性,公司也不能成立。经登记的住所若日后变更而未作变更登记,公司不得以变更的住所对抗第三人,即公司地址一经登记即产生了公信力。
二、注册地址的法律意义

1、公司注册地址在公司法上的意义
由于住所是公司开展各种业务的中心场所,因此公司不能没有住所,这就像国家不能没有领土一样。各国和地区公司法均明确规定,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设立的条件,是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仅如此,现代各国均建立了公司登记制度,以便于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公开公司的交易信息,保障交易安全。构建公司登记制度的首要问题,就是确立公司登记的管辖标准,公司注册地址成为各国和地区公司法在该问题上的一致选择。
2、公司注册地址在其他法律上的意义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此时,法律应当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相应规则。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地点的确立,而对于各类民事主体来说,住所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易于确立,因此住所便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首要选择。如依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此外,民事诉讼法在建立地域管辖标准时,首要的选择也是当事人的住所;国际私法在建立准据法规则时,也经常以当事人的住所为依据;各类法律文书的送达,也多须送达至当事人的住所等,均说明公司注册地址在公司法以外的其他法律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注册地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的所在地,如果一家公司有多家办事机构,那么其主要的办事机构就是注册地址,同时注册地址也明确了公司登记、管理的管辖权,民事诉讼的地域权,以及各类合同的履行地,生产经营事务、法律文书的送达地。



·土地使用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区别
      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登记的一部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1、住宅房产。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


·南京市江宁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


·阜阳市征收土地青苗和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民事主体使用的土地和居住的房屋,都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的,并且也缴纳了税额以及出让金等,但是若国家有需要,依旧可以按照既定流程的规定,进行征收,但是在征收之前,需要将阜阳市征收土地青苗和房屋补偿标准见公布。一、阜阳市征收土地青苗和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除行政处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除行政处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对于整个中国,我们会有法律来约束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法行为,但是中国很大,还有很多城市,很多地区,并且随着地域的差异,文化的差异,对于法律的规范也是有出入的,一般对于很多行为都是按照地方性法规来处理。那么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除行政...


·徐州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标准是什么?
      徐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无论哪里,如果因为土地被占用,肯定会得到的,相应的征地补偿,那么徐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规定,徐州当地政府表示,根据徐州每户占用土地的类型,水田和旱田等项目的方式来进行赔偿。详情请看下文。 (一)征地补偿 1、 征...


·我们说的房地产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的进行房屋的买卖,不过
      我们说的房地产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的进行房屋的买卖,不过这样的行为也是有可能出现效力待定,甚至无效的情况。其中效力待定还好,至少还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房地产转让效力待定呢?我们为你分析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房地产转让效力待定 1、限制民...


·退土地使用证费有哪些规定?
      退土地使用证费有哪些规定?现如今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买卖房产的交易越来越多了,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些人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不想办理土地使用证了,担心办理的各项手续费用白交了,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手续费可以按照规定退回给本人,那么退土地使用证费有哪些规定呢? 一、退契税的...


·兴泉铁路征地补偿大田段标准是怎样的?
      兴泉铁路征地补偿大田段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进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福建到江西之间正在建设兴泉铁路,这会占用到不少农村土地,其中大田县涉及范围比较广。对于当地群众来说,土地被征用了,非常关心自己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那么兴泉铁路征地补偿大田段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


·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一、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如:樱桃树树龄8-20年,每株补偿1500-2000元.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的,建议最好还是咨询当地的农林水利局。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年有什么内容?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年有什么内容? 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条件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条件 近几年,在较为偏远的村落小镇逐渐兴起构建了特色农庄,很多城市人都会利用周末等节假日回到农村或者郊外与孩子一起农家乐,欣赏户外美景。其实这些农庄、田地大部分是通过支付土地使用转让金获得的。下面由的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及转让条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