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赠予是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房产的赠予在法律上对于赠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产赠予是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房产的赠予在法律上对于赠予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有诸多限制,也有严格的程序规范,如果不遵守法律程序,便是无效的赠予,那么爷爷健在房子赠与孙子是否是可行的,又要经过什么法律程序才能生效呢?


1、房产能否赠与子女亲属?

所谓的房产赠与,就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且法律规定,房产赠予行为只能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所以,房屋赠与行为是被法律认可的,您可以放心操作。

2、如何办理及费用问题

(1)签署确认书

办理赠与手续的第一步是父母与子女亲属一起到所在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资料包括:物业产权证、购买合同、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这两份公证书需两方同时出具,一方面表明无偿赠与行为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同时也表示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还有人会问:子女尚未成年可以赠与房产吗?当然也是可以的,若受赠人未成年,赠与人单方面出具的赠与公证书也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费用:签署确认书时需缴纳工本杂费,包括测绘费、公证费和查册费。

(2)房产评估

办理完签署确认书等相关手续,第二步就是等房管局派专业房产评估师上门测绘,然后等评估结果。评估内容一般包括,房产的折旧率、基础建设、水电燃气通讯等情况、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底价和补地价。

费用:评估费的收取是按房产总估值来定的,一般收取总评估价的5‰,但不会低于1000元。赠予手续的评估价通常会比较低。

(3)办理赠与公证

赠与公证是必须经由国家公证机构办理的证明赠与行为真实、合法的必要手续。办理赠与公证需提供一下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费用:赠与公证费是总评估值的2%。

(4)各项税费

一般情况下,房产赠与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和登记费,契税为房屋总评估值的3%,印花税为总评估值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以当地房管局定价为准,以上三项费用都由受赠人支付的。但是因为父母将房屋赠与子女时,赠与人和受赠人是直系亲属,因此可以免除契税。除此之外,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

(5)办理新房产证

最后一步就是办理新房产证。在这里,还要说明几点。一是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不能等同于有偿转让;二是赠与不是继承,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三是已经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是不能撤销,所以公证前得考虑清楚。再次特别提醒一下,办理房产赠与手续必须要慎重,考虑清楚在前往办理。

民法对于财产的管理和规定比较完善,但也充分尊重所有人的意思自治,房产的赠予就是典型表现,既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房屋赠予意愿,又对房屋赠予有明确法律规定,爷爷健在房子赠与孙子作为房屋赠予的一种类型,只要缴纳相应的税款办理过户就可以生效了,如果不能把握还可以相关的律师请教。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费用都有哪些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费用都有哪些? 一、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公司的费用 1、给担保公司的押金。目前的担保公司大多采取后收费的方式,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通常会先收取一定押金。如果客户中途放弃贷款,押金是不退的。 2、房产评估费。住宅每套400-500元,别墅和设计用途是商业的房产另议。 ...


·购买北京两限房的标准是什么?
      购买北京两限房的标准是什么? 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及以下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成员4人及以上的标准。购买限价房在5年内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可向保障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


·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1、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则在未明确表示赠与小...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当前国家正在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其中避免不了农村房屋整改,农村居民难免要担忧房屋拆迁的问题,但又不了解相关的政策以及条例。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农村自建房屋顶拆迁怎么算补偿标准
      农村自建房屋顶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是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否影响转让不动产合同的效力?
      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就不动产物权变动而言,这里的转让,指的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引起不动产变动的原因行为即合同的效力,不受抵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影响。...


·一、借钱写的房屋买卖协议咋执行?
      一、借钱写的房屋买卖协议咋执行?房屋买卖协议的执行,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决定按照协议当中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先去法院进行起诉,起诉得到的判决书对方还是不执行,这个时候可以要求强制执行,二、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商品房过户的程序(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应该怎么举证
      不仅是在房屋买卖的时候会产生纠纷,就连进行房屋租赁也是可能会产生纠纷的。而在对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就会需要当事人实际进行举证,那通常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应该怎么举证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怎么写
      当今社会,房屋租赁已成为人们在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但大多数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律学习,没有见过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更不清楚房主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正不正确,有没有陷阱,下面就由我们带您看看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吧。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


·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生活中,很多暂时不想买房的人会选择租房,因为涉及到居住事宜,租房还是需要谨慎行事。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呢?如果在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怎么办呢?我们针对这两个问题为您一一解答。 一、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在现代生活中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了,但是房屋租赁合同涉及的问题还是...


·验房交房质量常见问题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 第二类问题就是一些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例如房屋漏水等。如果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