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制执行抚养权申请书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离婚来说,许多人在一些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盲区。所以,为了方便您对于离婚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做了一些调查和统计。有些时候婚姻不单单是两个人的问题,他牵扯的是两个家庭的事情,那强制执行抚养权申请书怎么写?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
强制执行抚养权申请书怎么写?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无法申请强制执行,就等于否定了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力,让裁判书变成一纸空文,且会让不主动履行的义务人逍遥法外,有损法律尊严。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完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因为案件的特殊性,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会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法理不外乎情理,父母反目成仇,其实最受伤的是子女。如果协商调解未果,则可以对被申请人训诫教育,责令其履行。但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不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关于执行的时间问题法律有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在我们做任何决定和选择的时候一定不能盲目的去选择。多去想想后果和责任,离婚对于每个家庭带来的影响更是不一样,夫妻双方原本的感情也在离婚的问题上有了更多微妙的变化,所以在离婚上还是要慎重。



·婚姻诈骗衣服算证据吗?
      婚姻诈骗衣服算证据吗?可以算证据;认定婚姻诈骗需要如下证据:1、物证物证,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以及其他可能揭露犯罪和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实物和痕迹。物证的特点是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


·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一、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1、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时首先需要将属于丈夫部分的财产划分出来,妻子的那一部分财产则成为遗产,如没有遗嘱,要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来分配。 2、遗产的处理办法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


·军人离婚怎样选择起诉法院
      多数情况下,需要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此时多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即需要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此时究竟应该如何选择起诉法院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一、军人离婚如何选择起诉法院军婚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选择,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丈夫外遇妻子可以获得赔偿吗
      【为您推荐】邹平县律师 ? 平江县律师 ? 蒲江律师 ? 郫县律师 ? 双桥区律师 ? 西乡塘区律师 ? 平阳县律师 ?? 男性相比女性可能更经受不住诱惑,尤其是在婚后,丈夫外遇的可能性是要比妻子出轨的可能性大的。而要是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的话,此时妻子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呢?对此,...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少分吗?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少分吗? 夫妻离婚时过错方一般会少分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一千零九...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如何办理?
      在经济时代快速发展的今天,离婚率越来越高,子女抚养问题成了每个离异家庭关注的焦点。想跟孩子生活在一起,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来支撑自己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开支。如果身体健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那么可以在离婚时,申请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争取把子女的抚养权握在自己手里,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


·社会抚养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
      社会抚养费作为国家适当补偿社会公共基础事业投入的一种收费,是专门针对不遵守计划生育法的家庭征收的一种费用。所以,一旦超生、多生的,就要面临着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拒绝缴纳的,还会被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社会抚养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详情参考下文。 一、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不服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后怎样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一、协议离婚后怎样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夫妻之间协议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是双方一起协商做出的决定,因此子女随哪方生活,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的,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的婚姻破裂无法再挽回的时候,法院只能将未成年子女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外的一方就应该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当法院把抚养费的金额确定判决之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突然出现经济上的困难,我们也是可以要求增加子女的抚养费用的,那么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一、...


·起诉离婚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
      起诉离婚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


·一、女方出轨了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出轨了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 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