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的种类很多,有的时候由于工程庞大,会按照分项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项工程也就应运而生,分项工程经过严格的施工以后需要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但是您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是什么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具体的检验评定内容。

一、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的,所以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和工程能否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项工程进行仔细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保证项目

是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它们应全部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

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数据,检查试验报告。

3)工程进行中和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测,现场抽查或检查试验记录。

(2)检验项目

是对结构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美观等都有较大影响,必须通过抽样检查来确定是否合格,是否达到优良的工程内容,它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的重要性仅次于保证项目。主要内容有:

1)允许有一定的偏差项目,但又不宜纳人实测项目,因此在检验项目中用数据规定出“优良”和“合格”的标准。

2)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合格”和“优良”。

3)采用不同影响部位区别对待的方法来划分“优良”和“合格”。

4)用程度来区分项目的“合格”与“优良”。

(3)实测项目

是指对每个分项工程操作中容易或必然产生一定偏差的项目。根据一般操作水平,结合对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观感等所允许的影响程度,给予一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允许偏差值的数据有以下几种:

1)有“正”、“负”要求的数值;

2)偏差值无“正”、“负”概念的数值;

3)要求大于或小于某一数值;

4)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的数值;

5)采用相对比例值确定偏差值。

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过程是非常严格的,同时,检验评定的标准也是相当高的,这是为了工程的质量过关,确保交付使用的工程达标。质量的检验评定就是确保质量达标的非常重要的保障,确保高质量的工程投入使用。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需要什么条件?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需要什么条件? 在当下社会建筑行业中,由于工程量过大或者比较复杂,原公司开展的建筑工程会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协议完成发包工程这一过程,那么在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和相应的承包工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工程承包又如何管理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


·申请工伤认定能撤销吗?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后,如果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应该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处理的,职工本人也可以委托家属提出工伤认定。按照规定,只有经过认定,职工才能享受到工伤待遇。那么申请工伤认定能撤销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申请工伤认定能撤销吗? 工伤认定申请...


·员工工伤鉴定九级多少钱?
      伤残鉴定是工伤认定中非常核心的部分,鉴定一共分为十个级别,并且各自有各自的诊断标准。工伤一般就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导致的伤害,最后通过认定,得到相应的赔偿的一个过程。那么在工伤鉴定中员工工伤鉴定九级多少钱? 一、伤残鉴定9级赔偿金额 伤残鉴定9级赔偿一般要...


·16岁是不是童工
      在我国,实施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依旧有孩子不上学,不接受教育。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接受教育,才能为祖国的明天更好的贡献力量。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不得雇佣童工。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16岁是不是童工。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规定,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遇到这样的情况,员工可以起草一份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带齐相关资料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下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应该怎么写。 一、非法解...


·劳动合同不到期的赔偿金应该是多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不到期的赔偿金应该是多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


·员工辞职后再入职是否还有试用期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
      员工辞职后再入职是否还有试用期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的,如果过去约定过试用期,那么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如果过去没约定过试用期,那么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属于同一用...


·能否签订两个劳动合同
      能否签订两个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


·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
      非法招录童工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了,而要是在童工在工作过程中又受伤的话,那么单位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将是更重的。不过我们需要先了解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


·员工在病假期间被辞退可以索要赔偿金吗
      员工在病假期间被辞退可以索要赔偿金吗?在病假期间被辞退的可以索要赔偿金,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要建筑一个工程,可能会用到很多破拆的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要建筑一个工程,可能会用到很多破拆的大型机器,这些大型机器不仅可以减少人力,而且还可以节省很多资金。但是有的时候建设好一个工程可能又要到另一个地方去工作了,这样就会使买来的机器不划算,反而租赁机器更为划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合同的范文。 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