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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 使用权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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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 使用权归谁所有

我国实行了农村土地集体制和城市国有土地所有制。虽然都属于公有制,但此两者在一些具体细节上的差异也较为明显。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使用权归谁所有?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2013年,集体土地入市吹响集结号,而关键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

二、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使用权归谁所有?

集体土地连续使用满20年,这个概念是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中“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提出的,只适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相关知识: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登记的书面报告

2、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局提供,当面填写)

3、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原件、建房证办证档案和户口资料

5、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

6、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国土局测绘队)。

(二)、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仅交测量费及工本费。

(三)、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为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权属来源文件。

(四)、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

哪些集体土地可以抵押,哪些集体土地不可以抵押?

下列集体土地可以抵押:

(一)经发包方同意的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该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下列集体土地不得抵押: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 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三)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四)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集体土地;

(五) 被依法查封的集体土地。

使用权归谁所有的解答中,我们可以知道设立土地使用证及使用年限的有关规定。集体土地在使用满20年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使用权是归使用者所有的。但这仅仅适用于集体土地,而不适用于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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