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否可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知道,离婚夫妻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且不抚养的一方必须定期探视子女。可是,人们对于请律师陪同探视的问题不很清楚。那么,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否可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探视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 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 联系 、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探视权的行使原则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上的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父或母的法定权利,是特定的身份权利,不可转让,不可非法剥夺。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则会引起人民法院对探望权纠纷案件依法强制执行的问题。

探视权的行使原则: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减少因父母离异约子女带来的伤害;依法执行的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一般中止
探视权的
事由有
哪些?

1、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因为探望权的行使主体客观上要求是具有完全行为力的成年人,否则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2、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的疾病;

3、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教唆挑拨子女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

对于上述前两种情况,可以准许探望权人委托他人行使探望权,受委托行使探望权人可以是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权利人的亲属以及亲密的朋友。但受托人应符合作为探望权人的条件,并应当依法行使探望权。

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
否可行


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即使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有不利因素,也不能变更探望权主体。并且将子女规定为探望的对象,只能被动的接受探望。这在司法实际中出现了很多矛盾和冲突。

同时,子女也不能成为探望权的义务主体,原因是法律上没有规定子女要接受探望的义务,子女也无法成为探视权案件执行中的被执行人;综上来看,在探望权中,子女既不承担权利,也不承担义务。

因此,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可行的,但本人或其他相关亲属必须同往,并且需要本人定期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可行的,但是本人或其他亲属必须同去,履行权利及义务。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疑问,您可以咨询本地有关探视权问题的专业律师。




·针对无效婚姻如何申请?
      结婚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件人生大事,一定要慎之又慎。双方结婚,要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符合结婚条件的,才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建立夫妻关系。双方结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对方有重婚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那么,针对无效婚姻如何申请?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针对无...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最轻判几年?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新闻,这类犯罪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巨大伤害,国家应该重点打击。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罚标准,我国刑法对此有明文规定,那么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最轻判几年?我们通过下文来告诉您。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怎么判刑的? 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


·一、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具体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具体有哪些? 新婚姻法就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有如下规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


·一、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否可以?
      一、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否可以?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如何理解?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如何理解??1、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财产”不仅仅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作处理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2、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婚姻关系存...


·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哪些
      《婚姻法》中规定的禁止男女结婚的条件中,就包括了禁止近亲之间结婚,换言之也就是不允许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但对于很多未婚男女来讲,可能都不是很了解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哪些 直系血亲的推算:本人算一代,往上父母一代,祖父母一代...


·现役军人离婚
      按照《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


·孕妇离婚孩子还合法吗?
      孕妇离婚孩子还合法吗?怀孕期间孩子能上户口。只要有准生证,有医院出具的医学出生证明,就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至于孩子生下来后户口跟谁,是落在男方还是落在女方户口上,这要看双方协商结果。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


·家暴离婚律师的代理词怎么写
      家暴离婚律师的代理词怎么写 遭遇家暴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一旦遭遇家暴很多女性往往会选择离婚,这个时候,为了能够顺利的离婚很多人都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家暴离婚律师的代理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暴离婚代理词 审判长: 依照法律规定,受本案原告的委...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一方拿出写给父母的欠条,是否需要还钱
      如果男方父母出资时,男方与其父母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合意并出具了欠条,即使女方不知道有该欠条,也不影响借贷关系的成立。依照我国《民法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你的描述,如果男方父母的出资是婚后男方的借款,且该借款用于...


·离婚关于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关于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