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环节?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环节?

我国的建筑市场十分庞大,建筑公司也很多,对于它们来说,接到项目后要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结束后,建筑方应该组织专业验收机构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只有达标的,才能交付使用。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环节?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环节?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检验批项目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等。工程质量验收从检验批工程开始,一直到单位工程结束。这其中数单位工程验收要求最高,必须所有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及主控项目检测合格等。


·面部疤痕增生算不算工伤复发
      面部疤痕增生算不算工伤复发?面部疤痕增生算不算工伤复发需要申请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


·撒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
      撒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对于终局裁决,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


·非全日制用工签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小时工,在这种用工方式下,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因此,有的人就认为此种用工方式下,其实是可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那非全日制用工签劳动合同吗?是否必须要签。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 一、非全日制用工签劳动合同吗 对于非全日...


·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
      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一、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 即使是学徒,在理发店也是从事经营性的活动,未满十六周岁都算童工。 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签订劳务合同员工辞退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签订劳务合同员工辞退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签订劳务合同员工辞退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在我国怎么样算终止劳动关系?
      在我国怎么样算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


·辞职时未休完年假怎么办
      辞职时未休完年假怎么办可以申请公司安排你休年休假,如果公司不安排,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65岁临时工辞退有补偿吗?
      65岁临时工辞退有补偿吗? 一、65岁临时工辞退有补偿吗? 没有补偿,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按《劳动法》规定,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劳动...


·一、发生纠纷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一、发生纠纷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发生纠纷劳动仲裁流程:提交申请书→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仲裁裁决。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具体的仲裁流程 ...


·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受伤的情况,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时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受伤的情况,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时劳动者会选择工伤鉴定,那么工伤鉴定找哪个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有哪些程序?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一一介绍,供您阅读。 一、工伤鉴定的部门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