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伪造公司法人签字是否构成犯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伪造公司法人签字是否构成犯罪

在生活中,公司选举出来的公司法人是具有自己独立行驶公司事物的资格的。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法人的职责是谁都无法代替的。比如说公司的游戏文件在进行行驶的时候,必须要经过公司法人的签字才可以,但是公司法人的签字其他人是不可以进行伪造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伪造公司法人签字是否构成犯罪?

一、伪造公司法人签字是否构成犯罪?

应根据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及后果来认定。可能构成犯罪也可能不构成犯罪。

二、公司法人私刻公章罪怎么进行处罚?

按《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私刻公章罪有什么特征?

(1)行为的对象是公章。即专门用来盖公文、证件、印信上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团体、学校的公章(包括橡皮章、钢印、火印等)以及单位主管人员的名章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刻字业实行管理的活动和规定。

(2)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公章。即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和公安部发布的《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中对于刻制公章和单位负责人名章的有关规定。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论处,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如利用非法制造的公章,进行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要按不同情节和损失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3)行为的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行为属负责人指示的,应同时处罚单位负责人。

(4)行为人主观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的。前者可能得到了委托制做人的某种好处;后者属工作中的失误,如未能辨明委托人使用的伪造证明文件等。

四、法定代表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我们可以看出,在伪造公司法人签字是否构成犯罪的判定上,还是应该根据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来进行的。如果伪造公司法人签字,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和其他严重的后果的话,那么行为人就构成了犯罪。并且对于公司法人来说,也不可以对公司的公章私自进行使用。


·企业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要保留哪些证据?
      企业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要保留哪些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


·分公司之间调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
      分公司之间调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分公司之间调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员工调岗,重新订立或新增补充条款从法律效力上看都是一样的,但有的地方的劳动人事部门,可能会要求重新订立合同,但通常而言,劳动合同中一般会授权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员工岗位,只要是没有超出劳动合同的约定,就无需另订...


·公司转让收购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转让收购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协议收购需要同被收购公司的股权所有人或者股权代表人对收购事宜进行协商一致,公司收购一般是指对公司股权的收购,从而获得对公司的控制权。下面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


·公司亏损股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多少?
      公司亏损股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多少?一、公司亏损股权转让税收是怎么样的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转...


·公司法人代表换了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代表换了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一般都是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变更公司的法人代表的。不过虽然说公司的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是作为劳动者自己的劳动关系和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是不冲突的。而且公司也不能说因为法人代表发生了更换,就随意的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人代表...


·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在如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才辈出,一些知名企业家在为中国社会的经济水平提高做贡献的同时,雨后春笋般的小微企业融资也在社会经济水平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融资不仅降低了财务的风险率也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所以越来越多人会选择这一方式,那么下面就通过一些资料来简单了解...


·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 合伙企业,既能退伙也能入伙,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入伙和退伙都是可能会发生的事,那么在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呢?本文就梳理了关于合伙企业的退伙的类型,希望有这方面需求的人能够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原合伙人退伙的类型包括: 1...


·国有公司法人担任财务可行吗
      国有公司法人担任财务可行吗?在国有成立公司之后,需要设立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的负责人,只有每个部门的管理人员管理好部门运行,整个公司才能正常运营。国有公司中有两个重要的职务,分别是公司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国有公司法人担任财务可行吗? 一、国有公司法人担任财务可行吗? 公司法人代...


·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担保公司是一个与被担保人、银行等利益都息息相关的机构,对维护社会稳定持续发展都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担保公司的了解,知道的人却寥寥无几。担保公司不了解担保公司经营范围,不清楚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就会出问题。今天,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 ...


·上市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
      上市公司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


·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我们先在这里解释一下,不存在松散型企业和紧密型企业的说法,正确的说法为松散型联营和紧密型联营。公司的类型还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 一、松散型联营又称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