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出一些对自身有危险的事情。因为在醉酒的状态下,人的大脑本身就是不受控制的,更不用说醉驾开车,其危险性其实生活当中每个人都知道,但是仍然有人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下面我们就为,一下,上海醉驾酒精含量260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上海醉驾酒精含量260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酒精含量达到260的话,那么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一般情况下会从重进行处罚。其实处罚标准也是根据所造成的后果来进行的,如果酒精含量达到260,并且酿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




·交通事故2人死亡判刑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2人死亡判刑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2人死亡判刑规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交通费和误工费的慨念是什么?
      一、交通费和误工费的慨念是什么?1、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由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构成。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


·逆向行驶两电动车相撞责任谁承担
      逆向行驶两电动车相撞责任谁承担?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逆向行驶一方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但按规定行驶一方若严重超速,不按规定行驶或故意撞击对方那就结论不同了,可能是次责,可能是全责,也可能是无责。若正常行驶一方电动车无违章违规任何原因,那正常行驶一方就勿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驾驶...


·商业车险上浮是如何规定的
      商业车险上浮是如何规定的 一、商业车险上浮是如何规定的 汽车保险费费用上浮的规定是: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拥有汽车的人群越来越多,...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开走吗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开走吗发生交通事故后没处理完肇事车辆不可以开走。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


·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怎么处罚? 一、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


·一、投保人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
      一、投保人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北京市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一、北京市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交易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选房。 (2)签订认购书。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交纳定金。签订认购书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


·劳动合同到期保险方面继续交吗?
      劳动合同到期保险方面继续交吗?1、合同到期不续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一段时间没有单位,则按自谋职业者(不是自由职业者)的规定继续缴纳;二是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按自谋职业者进行缴纳。  2、做为自谋职业者缴纳,最大的影响有:...


·一、交通事故鉴定死亡原因是脑损伤怎么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鉴定死亡原因是脑损伤怎么进行赔偿?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