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造成严重后果会怎样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针对一些化学有毒物品,在保存过程当中有着严格的要求。不管是使用和运输,都会经过我国有关部门的严格检查。因此在日常生活当中,针对一些危险物质,通常普通人是没有办法私自使用的,因为一旦将这些危险物品进行泄漏或者是被犯罪分子利用以后,将会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造成严重后果会怎样?


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造成严重后果会怎样?

根据本条规定,犯投本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 、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本罪是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

(2)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一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二是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该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三、怎样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1、客体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犯本罪造成了严重后果,很有可能会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因为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侵犯了公共安全,如果主观故意上侵犯本质的话,相信我国法院针对这类犯罪嫌疑人,一定会从重进行处罚。




·招摇撞骗罪批捕后多久到法院?
      一、招摇撞骗罪批捕后多久到法院? 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个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


·刑事诉讼法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检察院不批捕刑拘之后公安机关怎么办?
      一、检察院不批捕刑拘之后公安机关怎么办?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


·山东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山东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山东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山东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1...


·批捕后有可能缓刑的吗?
      一、批捕后有可能缓刑的吗?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


·假释和缓刑的区别都有哪些
      假释和缓刑都不属于刑事处罚,而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关于刑罚的制度。实践中,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假释和缓刑,甚至还有人认为这二者是一样的。但其实他们存在一定的相同点,当然也有不同之处。那究竟假释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释和缓刑的相同点有哪些? (一)假释...


·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一、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伪造签名要依据伪造签名的目的而确定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


·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


·寻衅滋事网上在逃的需要面临哪些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网上在逃的需要面临哪些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是扰乱社会治安的一种犯罪行为,我们在身边经常能听到寻衅滋事网上在逃的案例,而什么样的犯罪事实被鉴定为寻衅滋事,网上在逃又有哪些特征,寻衅滋事又分哪几类,我国法律又对寻衅滋事做出怎样的判罚,下面我们就寻衅滋事为您做详细解答。 为...


·盗窃罪的法条内容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法条内容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3年行贿罪量刑标准 如何正确认定行贿罪
      根据行贿的主体不同,可以具体分为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其中行贿罪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此时要求实际的行贿数额达到了1万元及其以上的,那么才能被认定为行贿犯罪。此后在对行贿罪做出处罚的时候,就要结合此罪的量刑标准,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行贿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