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逃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在外汇管制方面向来严格,不允许个人私自携带外汇出入境,否则,情节严重的话,会触犯刑法,当事人要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重点从涉案逃汇金额、犯罪情节方面做出判决。那么,刑法逃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刑法逃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逃汇罪和走私罪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本罪,应注意其与走私罪的界限: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

2、所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对象却比本罪广泛得多,它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

3、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调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 (边)境的行为。

三、逃汇罪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汇出外汇或者携带出境的,如以投资的名义将外汇转移至国外的。

4、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其他逃汇的行为。

由此可见,逃汇罪破坏的我国外汇管理制度,影响金融市场稳定。按照刑法逃汇罪方面的规定,构成此罪的,个人会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则单位除了缴纳罚金外,单位直接负责人还要接受刑事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会被处以有期徒刑。


·犯了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


·诽谤罪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诽谤罪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可以缓刑吗?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可以缓刑吗?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但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


·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如何进行承担?
      在当代社会,实际上我国刑事犯罪行为,并不仅仅是自然人所作出的,很多时候都是由单位犯罪的话,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说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他应当承担的一些责任,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不太清楚,比如说。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如何进行承担?一、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如何进行承...


·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作出最后的判刑时,是否能够宣告缓刑,并不是由法官自己决定的,而是要看是否满足法律中关于缓刑的规定,其中在一些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宣告缓刑。那到底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三年以...


·多次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
      多次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多次诈骗如果说诈骗数额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是会构成诈骗罪的,我国关于诈骗罪的金额达到2000元就可以进行立案处理,因此多次诈骗的情况之下,可以关于诈骗的数额累计进行计算。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


·诈骗有没有单位犯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吗?
      我国的刑法对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其量刑定罪。诈骗罪主要是指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的犯罪。那么,诈骗有没有单位犯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吗?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相关法律内容。对于诈骗罪,刑法未规定单位犯罪,单位一般不属于普通诈骗...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一、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


·刑事责任年龄起算标准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我国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是可以构成刑事犯罪的,此时需要充分考虑到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年龄标准,则就不视为犯罪,也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刑事责任年龄起算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责任年龄起算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责任年...


·泄露个人隐私怎么定罪
      泄露个人隐私怎么定罪 一、泄露个人隐私怎么定罪 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