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怎样规定离婚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选择协议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的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那么,法律怎样规定离婚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
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

(1)、财产补偿问题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工资、奖金;
(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关于孩子归属问题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综上所述,离婚时对于双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如果一方在婚内出轨,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对自己进行赔偿。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会判给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离婚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是夫妻双方离婚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通常会发生纠纷。



·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
      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


·犯罪分子被判缓刑是可以回家吗
      被判缓刑是可以回家吗1、犯罪分子被判缓刑一般是可以回家,但需要接受所在社区矫正部门监督管理。2、法律依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二...


·离婚后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种叫公司股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哪些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股权需要做出分割,那具体又该如何来分割呢?而在离婚后产生股权纠纷的具体是怎样处理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哪些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判断哪种公司股...


·逮捕后存疑不起诉是否需国家赔偿
      一、逮捕后存疑不起诉是否需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


·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而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 离婚后,夫妻身份关...


·一、对于没结婚退彩礼可以吗?
      一、对于没结婚退彩礼可以吗?是可以的;没有结婚,双方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双方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退回彩礼。假如彩礼没有用来买嫁妆,或者没有变相再给男方带过来,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没有办理结婚证,双方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


·有无儿女并不是申请低保待遇的条件
      有无儿女并不是申请低保待遇的条件。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低保对象的关键,能否取得低保关键是家庭成员收入是否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


·小孩抚养费可以一性给吗?
      小孩抚养费可以一性给吗? 这个是可以的,但是最多的还是分期支付的,要根据个人的经济情况和协议的结果。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


·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需要哪些条件
      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需要哪些条件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分割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倾向于保护为家庭付出较多利益者,往往可以多...


·离家出走算遗弃罪吗,怎样才算遗弃罪?
      众所周知,遗弃主要是指的是本该承担抚养义务的抚养人遗弃被抚养人的行为,因为本该履行义务而没有履行,情节严重的便构成遗弃罪。一般这种遗弃行为会给被扶养人造成严重的影响,负有抚养义务但拒绝扶养这种情节恶劣的行为是令人不齿的。离家出走是一个高发事件,那么离家出走算遗弃罪吗? 1、遗...


·夫妻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