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改制后又被收回账务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改制后又被收回账务应该如何进行处理?随着我国的发展越来越好,企业改制的也是越来越多,企业之所以进行改制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状况,从而是自己的企业能够立足市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想要知道企业改制后又被收回账务应该如何进行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企业改制后又被收回账务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企业改制通常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改制)。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改制前企业的债权、债务通常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笔者遇见一个对企业改制后债务核销产权界定的案例?并由此带来一些对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进行产权界定及账务处理的思考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二、改制评估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改制后收回所带来的收益的界定与账务处理
在政府颁布的文件中对改制企业在改制评估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改制后如何管理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第10条规定,企业改制前发生的3年以上应收账款,在改制时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销,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确已形成呆坏账的,也可按规定进行核销。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实行账销债留,新企业继续保留追索权,收回的资金仍为原资产所有者所有。为调动新企业索债积极性,原产权持有人可按一定比例将实际收回资金奖励新企业。上述规定明确表明,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由新企业继续保留追索权但收回的资金仍为原资产所有者所有。 但上述经济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现行会计制度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上述文件涉及以下经济行为:(1)改制企业收回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2)改制企业在收回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3)改制企业收回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上交原资产所有者如何进行账务处理;(4)原产权持有人可按一定比例将实际收回资金奖励新企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根据现有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回已作为坏账核销的应收账款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但如果将改制企业收回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计入营业外收入显然与上述规定的精神不符,并且改制企业收回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上交原资产所有者及原产权持有人,可按一定比例将实际收回资金奖励新企业,在账务处理上也不能很好前后衔接。依笔者的理解,将改制企业收回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计入对原产权持有人的一项债务,其他相应的经济业务通过该负债进行核算更符合上述文件的精神,并具有操作性。首先我们不得不说的是,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其次,我国是有会计制度的,那么,根据现在存在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将收回已经作为坏账核销的收款,并且是计入营业外的收入的。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下律师。



·公司法解释知情权都有什么?
      公司法解释知情权都有什么? 对于股东的问题我们您肯定是非常的关心,因为我们现在在公司中上班的人有很多,对于公司高层方面的事情多多少少我们都是想知道的。对于股东我们国家的公司法中是规定着在公司当中有一定的权利的。那么公司法解释知情权都有什么规定? 一、关于行使股东知情权之股东身...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 一、 发改委分为前期报告和正式核准 1、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收购方需要在境外竞标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信息报告。在信息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确认后,方可进行对外谈判签约、提出约束...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谁承担责任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谁承担责任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谁承担责任? 1、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职责如下: (一)职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利益,按照公司的意志行使公司权利。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内部负责组织...


·外资企业法公司法有什么联系?
      外资企业法公司法有什么联系?目前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综合经济成为世界第二,因此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参与进中国市场。当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涌入中国,相应的工作岗位也随之增多,为了保证互相的群益不受损害,加强管理,国家制定了外资企业公司法,那么外资企业法公司法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外资企业法...


·公司注册年龄限制
      公司注册年龄限制 一、注册公司年龄限制 关于注册公司的年龄限制,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 二、公司法人 作为公司法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总公司可不可以授权分公司代签合同?
      总公司可不可以授权分公司代签合同?可以,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总公司进行追认。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


·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企业信用包括生产制造企业在信用管理中,对企业法人性质的客户进行的赊销,即产品信用销售。还涉及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以及使用即期汇款付款和预付货款方式以外的贸易方式所产生的信用。但是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


·合伙企业解散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解散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


·香港公司股东身份证明怎么开?
      香港公司股东身份证明怎么开?1、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法人股东,要带上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盖红章,最好带着公章去),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到公司所属的工商局,申请查询公司的档案,一般服务大厅都有电子查询,查到资料。3、手续齐全后,说明需...


·抽逃出资股东身份否定怎么进行?
      抽逃出资股东身份否定怎么进行?对于否定抽逃出资股东的情况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来进行处理,股东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后是不能抽资退股的,不能以抽资退股的方式取消其股东身份,以避免公司注册资金减少,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但股东可以转让其股份,转让的...


·私募基金公司上市要注意的问题
      私募基金公司上市要注意的问题 一、私募基金公司上市注意的问题 1、上市公司将资金委托给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存在法律问题。 由于上市公司的资金都是股东的投入(特别是包含了通过公募的中小股东资金的投入),因此上市公司必须遵守公开披露原则。而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参与私募基金的行为,又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