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印花税?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印花税的范围是非常广的,如房屋租赁是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是很多人对缴纳印花税是不知道的,也不知道如何缴纳印花税。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印花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印花税?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二、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 -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

(3)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缴纳印花税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采用该种方法的,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 “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

三、房屋租赁要交纳的税以及税率是多少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按计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时,N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时,N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房屋租赁缴纳印花税是按照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进行计算的,这是房屋租赁缴纳的税费之一,房屋租赁缴纳的税费还有很多,计算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交通肇事罪与逃逸的关系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与逃逸的关系是什么?交通肇事罪是法定罪名,交通肇事逃逸罪不是法定罪名,只是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一个情节。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


·酒驾是否交强险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酒驾是否交强险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现代人的生活虽然基本上都有各种社会保险予以保障,但是没有一种制度能够将我们的生活当中遇到的一些风险系数降低到零的,尤其是如果自己非要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的话,那相应的后果也不能指望保险公司就会全部的替自己承担的。比如酒驾出了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出了交通事故,肯定是要有人来实际承担事故责任的,通常会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责任比例,但首先还是要搞清楚究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具体承担主体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一、保修期内的车辆,一定要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而已经过了保修期的,则应认清汽修厂的资质和等级,选择证照齐全、技术水平好的厂商,以保证维修质量。二、在汽车维修完毕后,不要急着离开,要记得复核车辆和维修结算...


·交通事故的标准处理方式是
      交通事故的标准处理方式是,由交通警察大队到现场了解情况,最后的结果是发送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赔偿责任标准,进行最后事宜的赔偿。这是大多数情况之下,都可以适用的。当然,详细说来,具体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呢?如果所受伤害不大,一般就依据医疗报告和治疗所花费用的以及损害财物的维修费或...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1、暂扣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


·借车给别人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借车给别人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要看车主是否有过错,车主有过错是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车主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


·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驾驶员伤亡率非常之高,对于交通事故发生,驾驶员是被评判为个人交通肇事者还是为单位驾驶员交通肇事者?这两类身份角色略不一样,但是这两种对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这一问题的解答却是不一样的,下面给您详细讲解一下,希望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肇事者死亡找谁赔偿 关于事...


·关于庭前证据交换需要注意什么
      关于庭前证据交换需要注意什么关于庭前证据交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证据交换的范围不宜过宽。对证据交换范围应界定为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任意扩大范围,会人为地影响工作效率。对于需要交换的证据,原则上是由当事人自行取得并提交给法庭的涉及案件事实的所有证据,但也不是没有任何...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般是有统一的计算方式的,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交通事故发生但是生活中却又时常发生交通事故,甚至严重的交通事故就会导致受害人死亡,这时候肇事者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死亡赔偿,那么在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


·什么是交通安全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