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期徒刑是20年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无期徒刑是相对于有期徒刑而言的,无期徒刑从字面意思上就是指无限期的服刑下去,但是无期徒刑其实是可以减为无期徒刑的,那么无期徒刑是20年吗,请您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无期徒刑是20年吗?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所以,无期徒刑不存在20年的限期,只有减为有期徒刑才会有时间的限制。
二、无期徒刑的其他问题分析
如某罪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执行二年后,因有立功表现,监狱上报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该罪犯自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还要执行期十八年,刑罚执行才算完毕,已执行的二年不计算在裁定的十八年有期徒刑内。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关于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问题: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综上所述我相信您都应该知道在我国无期徒刑不是20年,无期徒刑要坐多久的牢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来决定的,因为立功可以申请减刑。所以网站我们的编辑希望能够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若是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不妨到我们网站上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



·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轻伤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量刑标准基准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选一年半左右,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增减刑罚。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的...


·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毒罪怎么区分的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毒罪怎么区分的 1、主观方面 两罪均为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明知是毒品而故意犯罪是两罪的共同点。两罪故意的内容不同体现在,贩卖毒品的目的明确,即将毒品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没有这种明确的目的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牟利是从应然性上来讲的,至于实践中行为人...


·什么叫私放在押人员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判多少年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释放的,可能涉嫌犯私放在押人员罪。当然,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前述行为,则不构成本罪。另外,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那么,什么叫私放在押人员罪,到底私放在押人员罪判多...


·抢夺罪起刑点是多少年
      起刑点也就是判刑的最低限度,对于各种犯罪的起刑点刑法中都有明文规定。那么您知道抢夺罪的起刑点具体是多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抢夺犯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为您解答抢夺罪起刑点的问题。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


·盗走遗忘物算是盗窃罪吗?
      在社会生活中,因当事人的疏忽将所有物遗忘的行为常有发生,通常情况下,将遗忘物顺手拿走的行为屡见不鲜。遗忘物与普通盗窃行为的最大差距在案件中心的物件性质是否依旧从属于原所有人,分别拿走物品的人的行为也有很大不同。那么究竟什么是遗忘物、盗走遗忘物是否算作是盗窃行为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诉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诉 一、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


·审查起诉阶段的有罪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有罪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 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他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____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查...


·共同犯罪中主犯刑事责任如何
      我国要求构成共同犯罪的,至少要是三人以上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而此时,在共同犯罪中由于每个人所起的作用不同,因此需要严格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身份不同最后承担的责任也就不同。那么共同犯罪中主犯刑事责任如何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介绍。一、什么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


·故意伤害罪可从哪些方面辩护
      故意伤害罪可从哪些方面辩护反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即论述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没有用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案件事实辩护又可以分为:1、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常见的做法有:(1)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的犯罪主体要件。(2)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


·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哪些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哪些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生活中如果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如果触犯法律的话,我们即可采用民事诉讼的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真实存在的话那么另外一方自然就会败诉,不过事后的拘留是很多人不了解的,那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才放呢?哪几种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