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聚众斗殴也就是俗称的打群架,在这个过程中参与的人数往往是比较多的,而且场面也会比较混乱。此时就很容易造成聚众斗殴人员的死亡。那么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该如何来量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按照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处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并不是聚众斗殴罪的加重情形,而是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并不是一定是故意杀人罪,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正确理解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该条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从字面理解,该条款对“致人重伤、死亡”与“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定罪处罚”并未规定为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即不能理解为:致人重伤的,按二百三十四条定罪处罚;致人死亡的,按二百三十二条定罪处罚。从立法本意讲,该条款只表明聚众斗殴中出现重伤或死亡后果的,不再成立聚众斗殴罪,而应转化定罪,但具体定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应当根据案件证据结合刑法规定确定。
2、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要求根据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定罪。在认定犯罪成立与否过程中,应在满足客观要件的基础上对行为人的主观罪过进行考察,才能将危害结果归责于行为人,进行准确定罪。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时,应当在判断死亡结果是否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所致的基础上,判断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所持的主观心态。行为人只能对有直接或间接杀人故意的行为承担故意杀人的罪责,据此,尽管死亡结果是行为人所致,但不能仅凭死亡结果的发生就认定行为人有杀人故意。
3、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区分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死)罪对量刑意义重大。一是二者的法定刑顺序不同,前者是先重后轻,后者则是先轻后重,势必导致法官在量刑时的优先考虑顺序不同,难免会出现“同一事实,定罪不同,量刑结果亦不同”的实质不公正;二是即使二者的法定最高刑都是死刑,但由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主观罪过轻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在死刑适用标准的把握上会更严格。罪名认定正确与否,影响着死刑适用是否适当。综上,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不应简单依据结果定故意杀人罪,而应依照刑法规定两罪名的构罪要件,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在准确认定行为人主观罪过的基础上正确定罪。阅读完以上内容后,你是否已经清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情况下,是如何进行量刑处罚的。此时往往是按照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但由于确定具体的加害人比较困难,因此在遇到相关法律纠纷的时候,最好委托律师来帮助处理。



·抢劫罪可以判死刑吗
      可以。一般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如果存在入户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情节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是什么?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1、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所谓玩忽职守的作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


·敲诈勒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敲诈勒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敲诈勒索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


·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依据是什么?
      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依据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依据是什么? 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依据是刑法中具体法律条文的规定,绝大多数构成要件要素都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一年就可以不用坐牢了吗?
      不是不用坐牢,只有过了一年的考验期才能决定是否要坐牢;有期徒刑3年缓刑1年,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1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3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1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久?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久?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可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复杂可延长。 ...


·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简化审的程序规定
      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简化审的程序规定 被告人认罪,作为适用简化审的前提,就产生了实体上程序上的特殊意义。审判效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是否科学与文明的重要标尺之一,世界各国一般将诉讼效率作为刑事诉讼的重要价值加以追求,加上针对我国近些年来案件日益增多的现状,如何快速而又不失公正地...


·虚开发票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在外购物时,一般情况下,都会收到服务人员提供的发票。发票与许多的作用,可以拿回公司报销,可以作为消费依据。而对于企业来说,发票与其税收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正确的开发票。那么,虚开发票罪犯罪主体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税务犯罪:虚开发票罪综述及裁判依据(201...


·有期徒刑执行的内容包括哪些
      我国对有期徒刑的刑期规定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要是犯数罪的话此时最高的处罚可以达到25年。而对有期徒刑的执行也是有实际的内容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有期徒刑执行内容都包括了什么呢?现在就让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有期徒刑执行的内容包括哪些 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


·非法侵占罪司法解释的内容
      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虽然对各种犯罪行为的定罪和量刑都进行了规定,但为了在审判的时候能够更好地适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般会对一些具体的罪名进行相关的司法解释。下面和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非法侵占罪司法解释的内容。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