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控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控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之发展就是各个企业公司,公司企业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因此国家对于公司企业的管理比较严格,通常在企业管理上要严格控制股份,保障企业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控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第一章

总则

1、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1、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适用本指引。本所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据本指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行为规范制度。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自身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程序,勤勉尽责,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以诚实守信为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善意使用其控制权,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谋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共同发展。控股股东不得滥用其控制权通过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公司治理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与上市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决策程序、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相关人员在从事与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相关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障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不得侵害上市公司对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投入或转让给上市公司的资产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以下方式影响上市公司资产完整:

(一)与上市公司共用主要机器设备、产房、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

(二)无偿或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占用、支配、处分上市公司的资产。

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不得通过以下方式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一)通过行使投票权以外的方式影响上市公司人事任免;

(二)任命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在本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三)通过行使投票权以外的方式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履行职责;

(四)向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金或其他报酬;

(五)要求上市公司人员为其无偿提供服务;

(六)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作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决策或者行为。

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以下方式影响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一)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或者借用上市公司银行账户;

(二)通过借款、违规担保等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三)通过财务会计核算系统或者其他管理软件,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核算、资金调动进行控制;

(四)要求上市公司为其支付或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或其他支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其下属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财务公司以及相关各方配合上市公司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监督财务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上市公司存储在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不得利用支配地位强制上市公司接受财务公司的服务。

9、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原则上应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上市公司以外其他机构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

10、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原则上应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上市公司以外其他机构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

11、 财务公司向上市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原则上应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提供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和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上市公司以外其他机构提供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2、 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以存款每日余额的最高限额、贷款所涉利息的年度总额或其他金融服务费用的年度总额三项指标,履行《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般很多大型公司企业都是股份制的企业,因此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对于股份的管理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企业的发展中如果出现控股失误就会出现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公司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公司注册要验资吗?
      公司注册要验资吗? 一、注册公司流程 1、注册公司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


·非自然人股东投资风险有哪些?
      非自然人股东投资风险有哪些?非自然人股东投资风险主要就是可能会存在关联交易,出资不实等的风险,因为非自然人作为股东一般是设立子公司,与作为母公司的企业存在频繁的经济往来和利益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


·原始股东增资个税需要缴纳吗?
      原始股东增资个税需要缴纳吗?不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东增资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有涉及到利润分配给股东或者分红时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


·公司倒闭了营业执照怎么办
      公司倒闭了营业执照怎么办呢?公司倒闭后,一定要注销营业执照,首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下面就由为您具体介绍注销营业执照的具体步骤。 一、一般注销营业执照的...


·公司拆迁补偿诉求一般都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拆迁补偿诉求一般都包括哪些方面 拆迁补偿的时候,是包括很多的方面的,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每一种类型的赔偿也是要进行区分的,企业拆迁和单纯的房屋拆迁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公司拆迁补偿诉求一般都包括哪些方面呢?企业取得拆迁补偿的办法是有哪些呢? 一、公司拆迁补偿诉求 ...


·公司法律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在如今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社会上,不止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竞争,公司与公司之间也存在的竞争,只有胜利者才能继续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来,有竞争关系当然也会有合作关系,只要是两个或者多个公司之间的买卖,就免不了有纠纷,那么公司法律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公司法律纠...


·销售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合同可以吗
      销售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合同可以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


·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股东是否要签字
      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股东是否要签字我国公司法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同时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这是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股东会表决的唯一例外。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章程变更备案,可持股东会决议原件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盖章...


·在经济越发达的时代,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
      在经济越发达的时代,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在逃避对周遭环境应负的责任。环境污染会对人的健康和生活造成直接的伤害。那么在当事人提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时,又是如何通过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来衡量自己应得的赔款呢?下面就请跟着的我们来了解吧。 一、环境污染损害民事...


·公司法合伙人股权变更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合伙人股权变更,公司法股权变更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依法审查后进行的行政许可行为,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申请资料,文件应当合法,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行政许可无关的技术资料,登记机关负责审查事项的合法性和真伪。 一、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的规定 公司股权的变更登记是...


·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
      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 ?担保公司,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它是进行担保作用的一些公司,其实担保公司的作用和职责是比较明确的。那么,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呢?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它是如何运作的?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