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弃几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也在进行道德教育,因为很多事情是法律没有办法来很好的结局,特别是如今的赡养父母以及抚养孩子问题上,法律很难做到公平公正,事件的复杂性导致需要道德来约束,对于遗弃的罪行我国法规也有相关的规定,那遗弃几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遗弃家庭成员时间规定


1、只要有遗弃行为就构成,没有时间要求

2、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家庭成员构成遗弃罪的分析

首先所谓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如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亦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的义务,夫妻相互间有扶养义务。其次是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最后是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

“赡养、扶养、抚养”不仅指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帮助、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抚慰。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老人的精神赡养日益显得重要。

三、遗弃家庭成员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遗弃罪的构成没有时间上的规定,只要相关条件都符合实情就会构成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主要的一个判定标准就是在一起之后造成受害者严重的身体损伤,只要达成这一点一般都会判决遗弃罪,要依法来处置。




·卖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有哪些?
      卖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有哪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合理、明确地界定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身份;同时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如何处罚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如何处罚 一、什么是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1979年刑法典也规定了刑讯逼供罪,旨在惩治和预防司法实践中的刑讯逼供现象。我国刑法典第136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国家工...


·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罚不能同时处罚是不是
      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罚不能同时处罚是不是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罚一般不会同时处罚,受到刑事处罚后通常不承受行政处罚,但是如果违法做法构成犯罪,即使接受了行政处罚,也要追究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七条限定:违法做法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社会的和谐发展离...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国有国法,国无法而不立,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来约束人民的行为,使得百姓安居乐业。最高人民法院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保护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逐一介绍。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


·走私核材料罪如何认定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核材料,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如何认定走私核材料罪: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对象是核材料。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


·受过刑事处罚能当村主任吗
      受过刑事处罚能当村主任吗 受过刑事处罚能当村主任吗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没有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可以当村主任,所以,一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可以当选村主任,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


·单位犯罪和犯罪团伙有哪些区别?
      我们对于单位犯罪、团伙犯罪以及共同犯罪虽然都有过一定的了解,但是关于他们的本质问题,我们仍然需要探究,团伙犯罪是指以两人及以上为单位,实施故意行为的犯罪,主要以青少年为主,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单位犯罪和犯罪团伙有哪些区别? 一、单位犯罪和犯罪团伙区别...


·拒执罪公安管辖的前提是什么?
      拒执罪是当事人对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拒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违反行为,在当事人有能力而拒绝履行相应义务时,会被断定为拒执罪。拒执罪有时候法院裁决,有时候移交公安。那么,拒执罪公安管辖的前提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相关法律知识,供您参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涉嫌抗税罪怎么量刑处罚?
      抗税罪怎么量刑处罚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对于抗税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刑法》第202条规定了两档处罚:1、对情节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


·绑架罪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绑架罪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绑架罪是继续犯,继续犯是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例如,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从行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来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恢复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时候为止,这一非法拘禁的...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